离婚后彩礼归女方,但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彩礼生活困难,彩礼需要退还。不退还的情况:已登记结婚并同居、未登记但同居超过两年、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婚约期间死亡。离婚后彩礼钱是否可以要回,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彩礼钱应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就需要退还彩礼钱。不予返还彩礼钱的情况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夫妻;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男女双方;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且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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