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债务的执行程序可以进行异议申请。异议申请可以针对执行的裁定、决定或者其他具有执行效力的文件提出,但必须在限期内并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执行的裁定、决定或者其他具有执行效力的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提出异议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必须说明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对本法规定的裁定、决定、调解书、执行和解书等具有终局性文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因此,当债权债务的执行程序出现异议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需要说明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异议得到确认,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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