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2、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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