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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双方律师费有约定不缴纳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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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律师费有明确约定的应支付律师费。法律对于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律师费的负担,在法律上则只针对少数特殊类型的案件作出了规定,因此律师费的负担通常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作出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并没有强制代理制度,律师费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考虑将一方所付的律师费判由对方支付无法律根据,因此支持原告律师费的诉请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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