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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步骤介绍

来源:独旅网

本文重点阐述了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流程以及公司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程序。申请人可以向提交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或债权人向申请破产,需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将裁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将指定管理人,并开始破产程序。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应在七日内向提出。应在异议期满后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步骤如下:

1.人民在决定是否接受破产清算程序时,有一定的时限。

2.一旦人民决定受理或驳回破产申请,应自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发送书面裁定书。

3.如果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提出救济措施。

4.在受理案件后,如果审查认定债务人无破产理由,则应发出公告。申请可被裁定驳回。

一、公司破产是如何申请和受理的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破产申请程序

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申请破产;

2、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裁定是否受理;

4、如受理,则指定管理人;

5、开始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结语

公司破产的申请步骤包括向提交申请书和证据,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如果受理则指定管理人,并开始破产程序。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时应在七日内向提出,应在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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