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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指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吗?

来源:独旅网

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

一、合同中重大误解怎么认定

合同中重大误解的认定如下:

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

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误解的对象是合同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因而,就必须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误解的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三、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如何认定?

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认定如下:

1、重大误解应该是误解人自身的粗心大意、缺乏经验或信息障碍造成的,是受害人自身的过错,而不是合同对方的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2、重大误解中的误解应该是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也就是说,合同双方的意思不一致;

3、产生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履行会给误解者的利益造成很大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4、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应当因误解导致合同签订。如果没有误解,当事人将不签订合同或合同条件将发生重大变化。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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