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和处分的不同:,1、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主体不同。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的主体一般是、或者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权限履行相关职责,是实施的主体。而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实施主体一般是纪检监察机关。,2、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客体不同。问责的客体一定是领导干部,而纪检监察机关需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客体范围则广得多,包括所有的、国家赋予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3、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形式不同。问责机制有其特定的方法: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而违政纪相关纪律的要给予的处分形式有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党纪处分有: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党纪处分有:改组和解散。政纪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问责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和党政纪处分共同执行,并不是对行政问责的行政人员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否给予处分应当依照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规章执行。,4、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启动程序不一样。问责的程序是:(1)、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根据权限进行调查,对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关提出问责建议。(2)、问责决定机关可根据问责建议做出问责决定。(3)、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党政纪处分则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特有的程序完成。,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 来区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或者领导干部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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