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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24小时不给饭吃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涉及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法由外埠公安机关介入:(1)在外地涉嫌重大犯罪,罪行超过本地所犯罪行;(2)不宜本地公安机关介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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