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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

来源:独旅网

房产证改名字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适用于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除非另有法定规定。

法律分析

房产证可以改名字,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可以更改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可以进行更改。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包括产权人和共有人,如果需要更改所有人信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更改所有人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如签署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婚姻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更改所有人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详细指导。

结语

房产证更名需携带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适用于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前撤回登记申请。根据法定程序,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更改房产证所有人需符合条件和程序,如协商一致、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费等问题可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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