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应对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而丈夫不愿意离婚?

如何应对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而丈夫不愿意离婚?

来源:独旅网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人民将无法适用调解程序,而应直接进行判决。因此,被告方应积极应诉,以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同时,作为原告方,应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以提高离婚几率。

法律分析

当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只有一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寻求判决离婚。起诉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准备好诉状、结婚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前往各省高级人民诉讼服务平台填写起诉材料,并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据,然后按照规定支付诉讼费用即可。

然后等通知开庭、调解、判决。人民是否判决离婚,自然不是我们能左右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使人民的法官们认为我们实在是没有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理由了,两个人之间实在是不能过了,才有最大可能的判决准许离婚。

一、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会怎样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的,《民法典》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民法典》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人民仍会进行调解程序。被告不到庭或下落不明,不影响进行调解,但无法适用调解程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仍可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