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人员的失误,因为销售工作的疏忽,从而导致忘记把购车合同拿给消费者,这时我们应该主动向销售人员索取合同。
2、4S店在与我们签订合同时虽然在上面都有明确标明各项价格,但是有可能这些价格都是比较高的。为了防止客户后期对合同仔细斟酌发现问题,有的4S店会在提车之后收回购车合同。
3、经销商为了后期服务时规避一些责任,并防止客户再次审核合同,会在购车时收回合同或提车后收回。
购车合同的作用:
1、购车合同是经销商提供给消费者承诺的凭证,当经销商完成购车合同承诺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购车合同可以解除,经销商被允许向消费者收回购车合同;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未得到一致意见解除购车合同,经销商无权收回购车合同。
2、购车合同多数由汽车经销商拟写,购车合同中如有标注“自乙方提车之日起,该合同解除并由甲方收回”类似条款,客户提车时经销商能够合理收回购车合同。
3、在没有任何根据情况下经销商收回购车合同,作为消费者应该抵制此种做法。合同既是约束也是保障,是一种凭证。经销商收回合同,消费者的保障将失去凭证。显而易见,经销商收回合同的目的是收回消费者的权益,好处是经销商丢掉了对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
买车合同自己却没有一份说明汽车经销商不按正规流程办事,而不是本就没有合同。虽说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按照相应行规规定,汽车买卖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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