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中的信息被转发多次之后,其传播的深度和哗搏广度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乱衡祥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朋友圈内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会影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其精神造成伤害,所以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公民、法人的名誉。
因此,在公众地方,包括在“朋友圈”内咒骂或者辱骂他人,绝对是法例所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并且罚款500元以下:
1、写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机关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的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拦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拍照、偷听或传播他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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