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个人能不能去民政局离婚

一个人能不能去民政局离婚

来源:独旅网

一个人去民政局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要由夫妻二人一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协商好的离婚协议到当地辖区的民政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申请离婚。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双方坚持办理离婚,就可以得到批准。如果对方不同意办理离婚,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法院传唤他来了以后也是要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功就可以离婚。

一、分开几年可以单方面离婚

分开两年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所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经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一方想要解除而自动解除。此外,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不能协商一致登记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二、和老公离婚冷静期一定要经过吗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