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二孩产假能休多长时间

二孩产假能休多长时间

来源:独旅网

二孩产假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一般来说,二孩产假只有基础性的98天,不属于晚育范畴。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

自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决定,全面放开二孩以来,二孩产假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不少人都会问二孩产假可以休多长时间?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行生育二孩规定:不享受晚育假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更不是独生子女,因此,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

到底会不会延长产假,或者让“二孩”妈妈也享受晚育假,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不过,国家卫计委在本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会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相关知识: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产假。对于二孩产假能否享受晚育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晚育假是指女职工在产后42周岁至49周岁期间,生育后享受的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对于晚育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享受时间与产假享受时间相同。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以享受晚育假,但具体享受时间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二孩产假一般为98天,晚育产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有所不同。不过,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这是需要注意的。同时,国家卫计委也正在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法律依据

老年益保障法(2018-12-29) 第七十条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老年益保障法(2018-12-29) 第四十四条 地方各级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老年益保障法(2018-12-29) 第八十条 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