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不能转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委托开发人员与研发人员签订软件开发合同本身就是因为对方具备委托开发人员要求的资格,如果研发人员随意转包合同,就会使委托开发人员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软件开发合同不能转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三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