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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房屋实际情况与广告不符的问题

来源:独旅网

开发商广告中对商品房的具体描述对买卖合同和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开发商应受广告内容约束,如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麻烦,最好将广告实质内容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并保留广告等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上的描述是一般的,比较抽象的描述,还是具体的,对价格确定有影响的描述,如果是后一种,只要买卖双方,就广告所涉的房地产建立了买卖关系,开发商就要受广告内容的约束,一旦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虽然有相关规定的保护,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要求将广告中的实质性内容落实到双方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上,同时保留销售广告等相关证据。

拓展延伸

调解房屋实际情况与广告不符的纠纷

调解房屋实际情况与广告不符的纠纷是解决房地产交易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当购房者发现购买的房屋与广告宣传的情况存在差异时,可能引发纠纷。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协助双方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查阅相关证据,并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调解的目的是通过和解、调整合同条款或其他方式,使双方达成一致,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调解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还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实现双赢的结果。

结语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在广告中对商品房的描述和承诺对买卖合同和房屋价格具有重大影响,应被视为要约。如果广告中的描述对价格有实质性影响,双方建立了买卖关系,开发商应受广告内容约束,如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麻烦,建议将广告中的实质性内容明确写入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并保留销售广告等相关证据。调解是解决房地产交易纠纷的常用方法,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协助双方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节省时间和金钱,维护双方关系,实现双赢的结果。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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