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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及权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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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备注1231.0企业能力4资质情况得分由资质等级得分和成立年限得分加和得出,满分10分,折算为总分1分(1)资质等级(满分8分) 1)根据企业的主项资质等级,特一级资质计8分,资质等级每低1级减2分,3级及以下计4分;1.1资质情况1 2)本项最低4分。(2)成立年限(满分2分) 1)成立年限超过20年计2分; 2)成立年限每少1年减0.1; 3)本项最低0分。人员情况得分为注册建造师人数、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数和中高级职称人数三项得分之和,满分30分,折算为总分3分(1)注册建造师人数(满分20分)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8分; 2)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加0.1分;每增加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加0.05分; 3)未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0分; 4)本项最高20分。1.2人员情况3(2)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满分5分) 1)没有其他注册师计0分; 2)每增加1名其他注册师加0.1; 3)最高5分。(3)中高级职称人员数(满分5分) 1)中高级职称人员平均数=高级人数*1+中级人数*0.6; 2)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中高级职称人员平均数/企业在册人员数; 3)比例超过30%计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0分。经营情况得分为建筑业产值、中标数、中标额和中标规模四项得分之和,满分30分,折算为总分3分(1)建筑业产值(满分6分) 1)建筑业产值达到资质要求计3分; 2)每增加5%加0.2; 3)未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0分; 4)本项最高6分。(2)中标数(满分6分) 1)一年内在我市范围内参与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中标数达到10项,计3分; 2)每增加1个加0.2分 3)每少一项减0.2分; 4)本项最高6分; 5)中标数小于3项计0分。(3)中标额(满分6分) 1)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年内中标额达到4亿元、专业承包企业达到1500万元计3分; 2)每增加5%加0.2分 3)联合体中标按系数0.6折算1.3经营情况3 4)本项最高6分。(4)中标规模(满分12分) 1)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分别考核; 2)相关计分细则如下: 施工总承包企业 1)3亿元以上项目1项计4分; 2)1亿元-3亿元项目1项计2分; 3)7000万-1亿元项目1项计1分; 4)3000万-7000万项目数1项计0.5分。 专业承包企业 1)3000万元以上项目1项计4分; 2)1000万元-3000万元项目1项计2分; 3)700万-1000万元项目1项计1分; 4)300万-700万项目数1项计0.5分。 劳务分包企业 1) 万元以上项目1项计4分; 2) 万元- 万元项目1项计2分; 3) 万元- 万元项目1项计1分;4) 万元- 万元项目1项计0.5分。装备情况得分为设备净值、人均功率两项得分之和,满分10分,折算为总分1分(1)设备净值(满分5分) 1)设备净值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计5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少0.1;1.4装备情况1 2)最低0分。(2)人均功率(满分5分) 1)人均功率超过100千瓦时/人计5分,每少10Kwh/人减少1分; 2)最低0分。第 1 页,共 5 页

10%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备注技术创新得分为技术中心、检测实验室两项得分之和,满分14分,折算为总分1分(1)技术中心(满分3分) 1)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计3分; 2)有省部级技术中心计2分; 3)有企业级技术中心计1分; 4)没有计0分。(2)检测实验室(满分2分) 1)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计2分;1.4 2)没有计0分。(3)工法 (满分5分) 1)国家级工法计3分; 2)省级工法计2分; 3)没有计0分。(4)专利技术(满分4分) 1)发明专利计2分; 2)应用专利计1分; 3)包装专利不计分。管理体系得分为三项管理体系认证得分之和,满分6分,折算为总分0.6分(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2分,未通过计0分;0.6(2)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2分,未通过计0分;(3)通过“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2分,未通过计0分。资产情况得分为净资产得分、注册资金得分和负债率得分三项之和,满分30分,折算为总分1.5分(1)净资产(满分10分) 1)达到资质标准计6分; 2)每增加5%加0.1分; 3)未达到资质标准计0分; 4)本项最高10分。(2)注册资金(满分10分)1.5 1)注册资金达到资质标准计6分; 2)每增加5%加0.1分; 3)未达到资质要求计0分; 4)本项最高10分。(3)负债情况(满分10分) 1)负债率=企业负债总额/企业资产总额; 2)负债率=0.6计8分,多0.05减0.1分,少0.05加0.1分; 3)本项最高10分,最低6分。纳税总额得分满分35分,折合总分的1.75分。(1)平均税率=纳税总额/建筑业总产值;1.75(2)平均税率达到3.5%计28分,每多0.1%加0.2分,每少0.1%减0.2分;(3)本项最高35分,最低0分。财务信用得分由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两项得分之和,满分35分,折合为总分1.75分(1)授信额度(满分20分) 1)授信额度超过2亿元计20分,少1000万减2分; 2)最高20分,最低0分。1.75(2)信用评级(满分15分) 1)仅考虑国家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2)信用评级最高级15分,每低一级减3分,最低6分; 3)如没有参与评价,计6分。此项满分20分,折合成总分4分。(1)科技进步奖项(满分10分)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6分; 2)省部级科技进步1等奖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4分。(2)优秀项目经理(满分6分) 1)企业具有评价期内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注册建造 师的计4分,每增加1名加1分; 2)外地进津企业以在天津备案项目经理为准,备案人员中有在评价期内获得“全国优 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每增加1名加1分; 3)企业具有在评价期内获得省部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注册建造师的计2分,每增加1名加1分; 4)外地进津企业以在天津备案项目经理为准,备案人员中有在评价期内获得天津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计2分,每增加1人加1分 5)本项最高6分,最低0分。(3)荣誉称号(满分4分) 1)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计4分; 2)获省部级荣誉称号计2分; 3)最高4分,最低0分。51.5技术创新61.6管理体系认证72.1资产情况2.0财务能力5%82.2纳税总额92.3财务信用103.1.企业荣誉4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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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3.0奖惩记录(20%)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工程奖项满分200分,折合为总分8分。(1)分值设置(满分200分) 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40分/项; 全国优质工程银质奖 20分/项; 全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20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金奖 20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 8分/项; 天津市结构海河杯金奖 8分/项; 其他省部级建设工程优质奖 8分/项;(2)若同一工程获多项奖,按分值最高的计算,其他不计;(3)非天津颁发的省级奖最多计5项;(4)本项最高200分,超过200分以200分计,最低0分。不良记录满分为40分,折合为总分8分。(1)企业没有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计40分(2)一条不良记录或违规处罚 (2.1)警示信息减40分 (2.2)提示信息减20分 (2.3)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参考不良信用信息认定标准(3)本项不设下限,可以出现负分,出现负分时负分部分按比例折算,在企业奖惩记录总得分中扣除。(1)合格率=招投标环节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在评价期内企业所有在施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1.2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1分,每减少5%减0.1分(3)本项得分最高2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1.2分(4)招投标环节不良行为包括: (4.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4.2)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 (4.3)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4.4)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4.5)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6)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8)背离中标结果签订施工合同(1)合格率=各类应履行手续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在评价期内企业所有在施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1.8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15分,每减少5%减0.15分(3)本项得分最高3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1.8分(4)各类应履行手续不良行为包括: (4.1)未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2)未办理招投标监督备案手续 (4.3)没有完成合同备案手续 (4.4)没有执行工程担保制度的 (4.5)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6)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4.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8)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位 (4.9)工期延误未及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1)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和行政处罚四种情况(2)检查结果每出现一次停工减1分,每出现一次整改减0.5分(3)检查结果每出现一项通报记录的行政处罚,减2分(4)检查结果出现一项或以上严重行政处罚,检查结果指标得分为0分(5)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1)合格率=质量评价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在评价期内企业所有在施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3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25分,每减少5%减0.25分(3)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4)质量评价不良行为包括: (4.1)人员未及时到位 (4.2)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4.3)材料没有及时进场 (4.4)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4.5)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4.6)未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4.7)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4.8)未按要求进行分部分项验收 (4.9)工程质量问题 (4.10)工程质量事故第 3 页,共 5 页

备注20%113.2工程奖项8123.3不良记录8134.4.1招投标环节24.0交易行为评价10%144.4.2履行法定建设程序31.4.3市场检查记录5165.0质量评价10%5.1.1质量行为合格率5价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17权重评价观测点5.1.2质量检查记录分值5同4.4.3(1)合格率=安全评价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企业被检查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3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25分,每减少5%减0.25分(3)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4)安全评价不良行为包括: (4.1)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2)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4)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之后或者逃匿 (4.5)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4.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4.7)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8)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 (4.9)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 (4.10)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4.4.3(1)合格率=文明施工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企业被检查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3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25分,每减少5%减0.25分(3)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4)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包括: (4.1)施工现场混乱,隔离防护设施不到 (4.2)施工过程严重扰民 (4.3)车辆、垃圾不按要求处理 (4.4)料堆放不合理 (4.5)占道、占地及其他公共资源 (4.6)现场分区不合理,生活区工作区混杂 (4.7)不按文明施工方案施工 (4.8)文明施工措施费被挪用 (4.9)粉尘、废气及其他废物污染 (4.10)现场未作防病防疫同4.4.3评分细则备注186.0安全评价10%6.1.1安全行为合格率5196.1.2安全检查记录5207.0文明施工评价10%7.1.1文明施工合格率5217.1.2文明施工检查记录5228.0劳务用工评价10%8.1.1劳务用工合格率5(1)合格率=劳务用工未出现不良行为的项目数/在评价期内企业所有在施项目的总数(2)合格率达到60%计3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25分,每减少5%减0.25分(3)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4)劳务用工不良行为包括: (4.1)建筑业农民工管理制度未全部落实 (4.2)企业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到市或区县劳务费投诉中心投诉,企业及时处理 (4.3)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投诉,企业未及时处理解决 (4.4)企业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等过激行为 (4.5)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投诉拖延造成二次上访 (4.6)企业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市机关、市信访部门、堵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7)企业不按正常渠道索要工程款,以农民工工资为要挟,组织农民工堵路、围堵机关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8)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1)投诉记录分为有投诉记录和无投诉记录两种情况(2)合格率=无投诉记录的项目数/企业被检查项目的总数(3)合格率达到60%计3分,合格率每增加5%加0.25分,每减少5%减0.25分(4)本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0分,企业无项目记录得分为3分(1)依据企业提供的参评项目的承包行为履约征信表的反馈情况给予评价(2)每个项目的承包履约行为最高100分,核算成履约评价的1分。(3)采用倒扣分机制,出现一项违约行为扣10分,扣完为止。(4)5个项目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0分,不能提供承包行为履约征信表的按0分计。(1)依据企业提供的参评项目的分包行为履约征信表的反馈情况给予评价(2)每个项目的分包履约行为最高100分,核算成履约评价的1分。(3)采用倒扣分机制,出现一项违约行为扣10分,扣完为止。(4)5个项目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0分,不能提供分包行为履约征信表的按0分计。(1)参与救灾的计1分;(2)未参加计0分,本项得分最高1分,最低0分。238.1.2投诉记录5249.0履约评价2510%9.1.1对建设单位履约情况59.1.2对分包单位履约情况52610.1.1参与救灾次数1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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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1)参与抢险3次及以上计1分,2次计0.8分,1次计0.5分(2)本项得分最高1分,最低0分,未参加计0分备注27公益2.60%10.1.2参与抢险次救助数12810.0社会29责任(1)参与重点工程并得到表彰计0.6分,参与重点工程未得到表彰计0分10.1.3天津市重点0.6(2)本项得分最高0.6分,最低0分,未参加计0分工程表彰(1)企业实现为农民工提供农民工业校培训全覆盖的计0.8分,覆盖80%以上的计0.610.2.1农民工培训0.8分,覆盖60%以上的计0.4分,低于60%的计0.2分,未提供培训的计0分(2)本项得分最高0.8分,最低0分,未提供计0分(1)企业为所有农民工提供工伤保险的计0.8分,工伤保险覆盖80%以上的计0.6分,农民10.2.3参加农民工0.8低于80%的计0分工福2.40%工伤保险(2)本项得分最高0.8分,最低0分,覆盖率低于80%的计0分利(1)企业为农民工改善生产生活状况,抽检达标率在60%以上的计0.8分,达标率在10.2.4改善农民工0.850%以上的计0.4分,达标率低于50%的计0分生产生活状况(2)本项得分最高0.8分,最低0分3031第 5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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