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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来源:独旅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

李思研

作业名称: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现状及问题研究

联系邮箱383142707@qq.com

指导教师:

于长永

2015624



一、引言

医疗救助是政府通过提供财政和技术上支持,及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

贫困群体中因病而又无经济能力进行就救治的群体,或因支付医疗费用数额庞大

而陷入困境的群体,实施的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

得以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他们健康状况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既

是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又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从2003年、2005年分别在农村和城市建立以来,到2008

年底实现了城乡全覆盖,目前已惠及近亿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包括常规医疗救助、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着“托底”和“串

联”作用,通过与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社会慈善等资源的有效衔接,

形成综合医疗保障格局。

1、我国医疗救助发展的三个阶段

政府主导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经历了从“保险化”设计并倾向“大病”的

初级阶段(2003-2007年),到以住院救助为主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紧密衔接(2008-2011年),再发展到当前(2012年至今)的住院救助、门诊

救助(包括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综合救助的三个重要阶段,不断成

熟。医疗救助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第一阶段,救助对象卫生服务利用严重不

足与医疗救助资金大量结余并存,在事实上形成穷人向富人的“逆向补贴”;第

二阶段,救助制度理念回归“保基本”,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衔接

的地区救助对象卫生服务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逐步优于普通人群,资金支出出现

井喷”,好在累积结余较多尚能平衡;第三阶段,随着大病保障机制的逐步建

立,医疗救助对象从低保户、五保户逐步扩展到低收入人群及其他弱势群体,救

助范围从单一住院救助扩展到门诊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就诊机构逐步走

出县外,就医费用更难管控,救助资金需求更大。

2、新医改背景下医疗救助制度

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疗保障

制度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保

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从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来看,2011

我国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占比为12.9%,高出欧洲国家近十倍,表明尽管我国医

疗保障制度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仍然

十分有限。首先,基本医保制度要求患者共付(自付)水平过高,对大病患者的

财务风险保护还很不足;其次,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减轻和避免绝大多数

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但是不能保证所有大病患者都不发生;再次,

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偏窄和救助标准偏低,对穷人和大额费用支出患者的救助

有限。我国医药卫生费用逐年上涨,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

保障网,在维护贫困人口利益、保障制度公平性方面的作用将愈发重要。

三、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医疗救助法》立法缺失



目前,我国还无相关的法律保障医疗救助有效运行。综观国外,大部分国家

都是以立法作为医疗救助依据和保障。如英国于1601年的《伊丽莎白济贫法》,

该法包括对穷人的医疗救济和医疗服务。为了使英国更多的贫困病人得到及时救

助,英国政府在1885年又颁布了《医疗救助法》。1935年,美国通过了《社会

保障法》,规定联邦政府给州拨款用于公共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同时还给贫困母

亲、儿童和残疾人提供医疗援助。1965年,将医疗照顾和医疗救助增加到社会

保障法中。1924年,德国于制定了关于救济义务的法令,1962年前联邦德国

颁布了《联邦社会救助法》,90年代初东西德合并后,基本上继续实行该法。日

本于1932年颁布《救助法》,救助的项目包括:生活、医疗、教育、住宅、

分娩、谋生、安葬等七项救助。

2、医疗救助制度设计存在问题、

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覆盖面不够宽:医疗救助作为是一种低

层次的以减免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形式,能够保障贫困人群的健康权益,体现社

会公平。我们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却无法得到医疗救助,特别是低收入流动群

体。如农民工群体,他们没有城镇居民身份,他们中的大多数群体缺乏医疗保险,

所以他们很难得到城市医疗救助,另他们又远离农村在城镇生活和生产,而农村

的救助水平有限并且很低。所以,他们被排除到医疗救助体系之外。(2.起付

线和封顶线的设计:起付线的实际使得贫困群体的救助受到限制,贫困群体在接

受医疗救助前,必须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另外封顶线也使贫困群体很难从医疗救

助中获益,因为封顶线将救助压缩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往往贫困群体在大病中的

医疗费用少则上万,多则几十万,对他们来说救助效果是微乎其微。(3.救助

的病种范围较小:医疗救助中病种范围的划分和限制,使得贫困群体患病病种不

在医疗救助的病种范围内,他们就很难得到救助,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

而往往患有这些病的困难群体数量庞大,正是需要救助的范围。贫困群体也往往

会基于医疗成本的考虑和申请程序的复杂性和难度,会选择放弃治疗。(4.

点医院设计:政府在指定定点医院救助贫困群体时,实际上将部分需要得到救助

困难群体排除在外。如定点医院无患者所需要的专科,患者选择其他医院时就很

难甚至很难得到救助。除此之外,定点医院的医治费用也相对较高,导致贫困群

体越来越贫。(5.救助时间设计:医后救助模式,使很多贫困群体难以得到及

时救治。

3、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项目不相符

目前,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还不能很好的衔接、门诊费用一般还得自己承担。

所以,贫困群体在就诊时,住院医疗救助应该不限病种,只要救助对象患病需住

院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即可

享受救助。

4、医疗救助管理中的问题

首先,医疗救助的管理主体应该是民政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劳

动社会保障部门相配合。但是现实中,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往往不够及时,往往

出现资金不能够按时到位,数据平台不能够通畅共享等问题,导致医疗就诊延误。

其次,由于对医疗救助的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群体很容易将医疗保险与医疗救

助混淆。

四、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完善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理清常规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之间的关系



2012年,全国273个地区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是没有新增基金,大多是在常规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打补丁”,存在政策设计保守、救助力度不足等问题。建议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合理界定常规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资金来源等,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2.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建立救助资金增长机制
医疗救助制度作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保障网,中央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同时,拓展救助 江苏某市每年划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救助资金增长机制。

额的5%作为医疗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医疗救助资金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对各地建立救助资金增长机制有借鉴意义。

3.适时出台新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适应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要求,医疗救助管理部门应研究制定新的医 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
集、分配和使用,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协调统一、没有差别的医疗救助。

4.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制度和社会慈善等资源的衔接
实践证明,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及慈 有利于提高救助对象的保障水平,提高困难群体的卫生服务可及善资源的衔接,
性。还未实现衔接的地区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尽快实现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此外,政府应加大信息共享,加强对慈善救助等社会资源的引导,发挥社会资源的“补位”作用。

5.加快对医疗救助门诊大病补偿和临时医疗救助的研究
大病”的救助机制已经建立,随着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住院
但是门诊补偿和临时救助方面还比较薄弱。目前,门诊大病、特病救助方面有定额补助、按比例救助等不同做法。对此,应尽快摸清各地的主要做法,比较不同做法的优劣,选择有效模式加以推广,切实发挥门诊大病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用。

此外,应加强对贫困边缘群体的临时救助机制研究,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文献参考:

[1]乐章.社会救助学[J].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5(1)

[2]钟仁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2(1)

[3]涂饶萍,吴小南.公平视角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的必要性[J].中国

卫生事业管理,2008,(11).

[3]陶成文.我国医疗救助粗在的问题与政策对策[J].学术交流,2003,5.

[4]李新伟,吴华章.医疗救助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J].中国卫生经济,2009,28(12):32-35

[5]刘芳.从医疗救助制度的本质看医疗救助政策的设计[J].福建师范

大学学报,2009,12.

[6]顾雪非,张振忠.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的必要性研究[J].医学与社

,200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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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

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 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 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

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

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

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

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


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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