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 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预防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
管理。
3. 相关术语定义 3.1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 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指一个( 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个 (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 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
险物质的数 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 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 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 包括生产、 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 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 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的区域。
4. 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公司重大、 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保证重大、 重要危 险
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 安全环保部
4.2.1 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 递和
建档。
4.2.2 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 重要
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 负责制定重大、 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 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 的培
训。
4.2.5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形成演练和评 价记
录。
4.2.6 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 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备案。 4.3 人力资源部
4.3.1 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3.1 负责组织对重大、 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4 各部门
4.4.1 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 重大、
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 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安全环保部。
4.4.2 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 故征
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5. 工作程序
5.1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
5.1.1根据GB1821—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
的苯、甲苯、汽油,铬酸酐,硫酸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
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 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 区
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 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 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 源或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 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未达 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对于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 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 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亡 1 人以上或一次重伤 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 30 万元以上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
5.1.4 安全环保部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 应包
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重大危险源等级、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应急 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5.2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 报告与告知
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 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
5.2.1.1 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 险源
建立台帐(见附表 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 所属单位、 所在地点、 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 发生事故后果的严 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取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员等。重大 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 ,并 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保存。
5.2.1.2 通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 ,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 一览
图上墙,告知员工。
5.2.1.3 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 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
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 可能产 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2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
5.2.2.1 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经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 风险
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 (点)或者放弃管理。
5.2.2.2 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 大、
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 3 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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