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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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乾城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 住址: 电话: 监督单位: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本地区相应有关规定, 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本工程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幼儿园、3#-8#及6#-10#楼间商业水电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本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水电安装工程(不含地暖和通风工程,消防工程中不含楼内消防联动及喷淋系统。室内外给水分界:给水距楼外米,排水接入第一个检查井)。如室内给水(消防)、排水安装,定位、放线,套管制作预埋、线管预埋、管内穿线、每层设备箱体(配电箱、消防箱)及照明电气(开关、插座、接线盒、灯具、管井电缆线)安装、电缆桥架安装、防雷和接地焊接安装等;以及系统调试、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2、本工程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配备专人服务。三级配电箱以上所用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三级配电箱以下及工具、用具安装工程所有的机械,全部由乙方自备机维修。
3、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含其他专业预留洞、预埋套管等)以及其他工种的成品保护等。
4、乙方须完成以上承包内容直至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检部门竣工验收,并确保合格。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主要材料耗用、包消耗材料(主要包括:封口胶带、锯条、绑丝、铁钉、焊条、钢丝、引线、焊锡、自功丝、U型卡、油漆等)、包机械设备、包工具、包工期(应配合主体施工单位,工期执行总包合同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第四条 合同单价、价款调整、付款方法和支付程序
1、结算单价:幼儿园 51 元/㎡(价格组成:主体:15元/㎡,二次结构:10元/㎡,后期工程:26元/㎡),3#-8#及6#-10#楼间商业 45 元/㎡(价格组成:
主体:14元/㎡,二次结构:9元/㎡,后期工程:22元/㎡)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计算。(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因市场及其它因素进行调整)
2、本合同单价为包干价,已综合含了但不限于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各种福利费、保险费(包括医疗和人身保险)、施工安全措施费、施工管理费、配合总包方管理费、辅助用工、中小型机械设备费、保险费、现场经费、工期费、抢险费、冬雨季施工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脚手架费、超高(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风险费、包干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工具使用费、测量试验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费以及分包方可能遇到的不可预计用工费等。不再调整。
3、付款方法:双方约定,工程款按单位工程以下进度进行分别支付: 1)主体封顶后,经监理、甲方、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主体完成工程款的 80% ;
2)二次结构完成,线盒、配电箱安装齐后,经监理、甲方、业主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当期工程款的 80% ;
3)后期工程中给排水、消防完成后,经监理、甲方、业主验收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支付后期工程款的 40% ;电器安装部分完成后,甲方支付后期工程款 40%。
4)工程竣工验收(五方签字,验收整改完成)后,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 95% 。
余下 5% 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过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4、本合同工程款的拨付,需乙方提供当期工人的工资花名册,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应付工程款,剩余的乙方承包人的利润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五条 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通过。
2、若竣工工程未能一次性验收(五方均参加的正式验收)通过,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除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标准外,并按每验收一次承担违约金 5000 元,以补偿每次验收工作中的组织费用)。
3、工程通过质检站正式竣工验收并在五方签证的竣工验收回复单签署完毕后的14天内,在甲方按合同履行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将现场施工机械、物料、临建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出场,工程钥匙、竣工资料全部移交。
第六条 材料供应和管理
1、所有到场材料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材料主管和工程师共同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收。若因乙方材料验收、施工管理不严格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除将工程修复完好外,并处以该部分总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提供用量表,实际用量超出设计定额用量的部分,乙方应按倍的甲方购买价进行赔付。因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未能按期到达,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的用料计划应提前 7 天上报甲方,否则造成的停工等损失自负。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及其它意外原因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工程返工,以及材料损耗或损坏现场设备、临时设施等,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结算时予以扣除。乙方妥善安排好主材和设备的安装顺序,对有可能会丢失的设备安排在即将交工时进行。所有经乙方安装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有对其进行成品保护的义务。本条款所示材料损耗是指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超过设计量的部分。
4、甲方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用量运至工地现场,但因乙方报的数量不准,造成材料供货商要求计运输成本或供货商因货物量少而不给送货的,乙方应负责支付该批次材料的进场运输问题。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甲方负责监督检查的权利。
2、乙方必须对进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按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第、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乙方承包范围内蓝图1套,以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资料,其余需用图纸自行复印。甲方负责提供垂直运输。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床一张。
3、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办公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夏天乙方需使用空调制冷的,甲方将对乙方按实际用电量计价收费。
4、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参加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和甲方认为必须的技术及安全交底。
5、根据乙方所报材料计划,进行审核批准,按时、按量及时送到现场,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6、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对于不称职的乙方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班组的配合工作,注意成品保护,以及施工机械的正常配合,及其他协调义务。
8、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劳务费。 乙方责任:
1、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必须遵守《金都房产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听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指挥。
2、依据甲方施工计划要求(含计划调整),准时如数地配备合格的工人,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供进度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乙方施工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乙方管理人员的各种证件及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份证、联系方式,进行复印造册,报甲方备案;变更人员时,应在2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身份证。发放工资时,施工人员应签订自愿书,并在甲方人员现场监督下发放。
3、乙方的施工机械(包括该机械的电线、电缆)、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应按要求及时的更新。 4、乙方派驻本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证,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到甲方处备案。备案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施工和管理人员。对不合格的施工和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应安监合格,并报甲方备案后方可由于施工。
5、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入现场施工,督促和检查工队人员,做好施工项目的自检互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对不按合同要求造成的停、窝工,责任自负,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卫生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安装工程废料、残料堆放区,除堆放区外,施工现场其他任何发现有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的废料、残料等,每发现一处,乙方按30元/处付违约金;发现五处,乙方按50元/处付违约金。
7、乙方应负责施工作业面工完场清工作,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并将施工作业区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现场垃圾堆放点。若乙方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则甲方有权令其它班组完成该项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乙方不安规定乱倒垃圾,乙方按100元/次付违约金。
8、乙方工地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生活和生产,所有人员在进场前进行造册登记;所有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在意外伤害保险,不少于100元(两份),并且中途换人或加人同样要有该人员的保险单,甲方有权监督。 9、施工及住宿场所内,乙方必须自己管理好本施工队的劳务人员,严禁打架、斗殴、,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如发现此类情况,承担200元违约金,并直接从承包费中扣除,当事人即清出现场。乙方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炉烧水做饭,以及使用空调、电暖器等降温、取暖的,应挂表计量,按每度电元支付甲方违约金。
10、负责配合甲方整理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由于乙方配合不力,造成工程资料滞后,影响施工进度的,由乙方负责。
11、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安装,不计任何费用。
12、现场施工责任人(姓名: 王海河 联系方式: )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办公时间与甲方时间一致早8:00晚18:00,每发现一次乙方负责人不在现场的,按100元/次付违约金,连续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及保险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本着合作的态度,由甲方负担约50%保险费用,乙方需缴纳按承包建筑面积算不高于元/㎡的保险费用,乙方实际需缴纳的保险费用,待甲方投保后最终确定。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3天内向甲方缴纳 5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根据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
3、有下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停止拨款,终止合同,清退所有的人员出场,滞留施工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1)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司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罚,且力继续履约者;
2)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且力继续履约者;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债务诉讼,致使或银行通过法律程序要冻结或划拨甲方的工程款时或要求甲方协助执行的;
4)乙方挪用工程款,致使工程进度严重迟缓;
4、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经乙方维修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按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合同终止。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未能按期供应材料、设备的除外),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乙方按时退场后,甲方在28日内给乙方结算,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并扣除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乙方拖延支付工人工资或者供应商、专业劳务队伍的材料款、设备款或工程款而引发群体事件时,其中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或将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代扣以支付工人工资,且代扣款项将被加收10%的管理费。
7、若因乙方怠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交纳各项费用义务,造成员工不能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费用、鉴定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全部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乙方须承诺项目竣工后,保修期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执行,且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其自身施工质量责任。 2、保修范围同工程承包范围,因乙方之外的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在保修期内,分包方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分包方无条件承担或由总包方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安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联系方式,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若按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及联系相关人员,无人签收或被拒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监督单位: 代 表 人: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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