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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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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江苏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张家口国际大酒店6-8层精装修工程(天花工程) 1.2 工程地点:张家口通泰大酒店

1.3 发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自备施工工具)。 1.4 承包金额:每平米58元,实际完成正投影面积,包括垂直运料、垃圾清运等。

1.5 工期:按项目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1.6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第二条 甲方负责事项 2.1 协调各施工专业施工。

2.2 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 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

项目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乙方负责事项

3.1指派 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报工作量的时间为每月月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支付额度以河北省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比率执行,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20日,工程完工付到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5%,5%尾款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5.1 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己承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协调处理。

5.2 甲方项目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检查。

5.3 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5.5 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乙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动火时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5.6 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会同甲方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5.7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 抛,冒,滴,洒。在清理垃圾时不能

有扬尘。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5.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如有违规,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合

同无法继续旅行时,合同终止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7.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7.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起诉。

第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建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合作兴建房屋事宜,经双方协议,同意订定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所有坐落x x x x地号土地一笔,如附图所示,约x x平方米。愿提供与乙方合作兴建房屋。

第二条 本约甲方所提供的土地双方协议同意兴建四层钢筋混凝土造和集合住宅,除依法应设置的公私道路用地外,其余可建土地,乙方应依法合理充分利用。

第三条 本约双方合作兴建房屋,其土地规划,建筑设计,请领建造执照,营造施工及有关的风险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完全责任,其各类费用亦由乙方负担,概与甲方无涉。乙方营造施工过程中,甲方得随时亲自派员监督。

第四条 本约甲乙双方按附图所示的拟建房屋为准,采立体分屋方式,由甲方取得百分之x x ,乙方取得百分之x x 。若双方分取的房屋户数未能整数时,其间的差额,可经双方的同意,由取得之一方按协议价格以现金补偿对方。

第五条 本约有关建造设计文件图说应征求甲方同意,并按前条双方分配的位置,标明于图说上,各自具名或指定第三人为起造人,由乙方负责提出申请建造执照。

第六条 本约兴建房屋事宜,均依现行建筑法规办理,若法规变更而受时,则依变更后的法规办理。

第七条 凡畸零地及水利地的合并承买等事宜,均由甲方备齐所需证件并由乙方负责办理。惟费用由甲方负担,产权亦归属甲方所有。

第 本约土地的地上物由乙方负责处理,惟甲方应从旁协助。地上物理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提出申请建造执照,乙方并应先期通知甲方备齐请照所需的有关证件交付乙方。

第九条 本约乙方应于领取建造执照之日起二个月内开工,于开工之日起x x x个工作天内建筑完竣,于建筑完竣后x x 月内领得使用执照,并以接输水电完妥之日为完工日。 第十条 本约甲方应于乙方工程进度至一楼顶板完成时办理基一合并、分割、地目变更等手续,其的需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半负担。乙方工程进度至三楼顶板完成时,双方会同办理乙方他得房屋的应有基地持分产权移转登记。其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增值

税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约保证金为人民币x x 元整,于本约签订时,由乙方一次交付甲方,甲方应于本约第九条所定的完工日,一次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与乙方。以支票为保证金的交付或返还,若各该支票一部分或全部不能兑现时,则以违约论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切实照约履行,如甲方违约时,甲方除将所收的保证金加倍全部退还(无息)与乙方外,同时并须赔偿乙方已施工之工程损失及其他因该工程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可由乙方另列清册),如乙方违约时,甲方得将已收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如工程逾期时,乙方每逾一天应赔偿甲方分得间数总售价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违约之一方应于违约日起十天内履行赔偿,不得拖延,否则,未违约之一方,得请求依法强制执行抵偿。

第十三条 凡申请建筑、使用执照、接水电等须甲方盖章或出具证件时,甲方应随时提供,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约有效期间内,如因变更城市计划致无法全部履行契约或只履行一部分契约时,甲方应将本约第十一条所收的保证金依照可建的土地比率于上列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还与乙方,若在该土地上乙方业已施工的工程损失,有意补偿时,其土地部分归属甲方,建筑物部分归属乙方,如有用甲方名义须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亲自办理或备齐证件及加盖印章给乙方,甲方不得借故难或异议,如甲方须乙方协助的,乙方亦应无条件协助办理清楚。

第十五条 本约所定的土地,其应缴的一切税费,在开工日以前的,均由甲方负担,开工日以后的,由甲乙双方各半负担。

第十六条 本约成立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以本约土地向任何公私机关或个人办理他项权利设定,于契约存续期间,甲方亦不得将本约土地提供予第三人建筑或出售与他人。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对本约权利均不得转让、典当或作保。

第十 本约土地如有来历不明、瓜葛 纠纷划他项权利设定,订立三七五租约等现象应由甲方于本约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理清,所须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惟地上物清理按本约第约定办理。

第十九条 甲方户籍地址以本契约记载为准,如有变更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误时误事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本约若有未尽事宜,悉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及一般社会惯例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约建筑物构造---施工说明;

1 结构:钢筋混凝土构造,依核定图样施工、防火、防台风、耐震、安全坚固。 2外墙:正面贴高级马赛克后面水泥粉光。

3 内墙:除厨厕隔间外余不隔间,其余墙面为水泥粉光、漆PVC漆。 4 平顶:水泥粉光后加PVC漆。

5 浴厕:地面铺马赛克,墙面贴白瓷砖到顶,玻璃纤维浴缸、冷热水龙头、马桶及面盆均为白色国产高级品,毛巾架、镜箱等附件俱全。

6 厨房:地面铺红钢砖,墙面贴白磁砖到顶,不锈钢厨具全套。另设电锅、排油烟机专用插座,及冷热水龙头、挂厨。

7 地面:一楼磨石子,二、三、四楼贴PVC地板,一楼不设围墙。

8 门窗:住家客厅采用落地铝门窗,外窗采用高级铝窗,一楼店铺为铁卷门,二楼以上每户大门为雕花大门附高级名锁,后门采用桧木材料,阳台加装晒衣架及洗衣插座。 9 电力:每户电表采用单相三线式110V或220V供电,客厅、餐厅、卧室、浴厕、厨房预留电灯座一处,插座孔两处,开关一只,并留设电视天线暗管及电话线管。 10 水力:地下蓄水池屋顶水塔间接供给,设总表一只,另各户设分表一只,总表与分表差额由分表各户共同分担。

11 屋顶:铺设五皮柏油毛毡,防水层上覆泡沫混凝土,具防水隔热的效果。 12 楼梯:磨石子阶梯加PVC 扶手铁栏杆。

13 地下设蓄水池须加装电动抽水机送到屋顶储水塔。

第二十二条 本约前条的订定均系大原则,其细部及详细设计应由乙方依一般惯例办理,其使用材料除特定产品外,其余均以x x 出品的高级品为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约土地内现有电柱的迁移等一切费用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甲方各项证件或签章时,甲方应无条件即时协助,不得难。

第二十四条 除本约土地外,其余甲方所有的土地,若甲方未有使用计划时,于本约建筑期间内,甲方同意由乙方无偿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分得的建筑物,可委由乙方代售,代售费用另议。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书的权利义务及于甲方的继承人及受赠人。 第二十七条 本给自签订日起升效,至双方工务及财务理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住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 住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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