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完小、幼儿园、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桥二小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周家强 中心校长
副组长: 李海 中心副校长 王晓兵 成教副校长
组员: 张会金 总务主任 白文志 安全办主任 王从广 工会 苏宜海 完小校长 吕纪强 完小校长 苏鑫 完小校长 钟西聪 完小校长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桥二小安全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全面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
人,各副组长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各校安全稳定工作,并对突发事件进行指导或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处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对外衔接,对内统筹、协调,配合和督促相关科室做好相应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危房改造及基本建设 总务处牵头,工会协助。 (二)消防安全
安全办牵头,总务处、教导处协助。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工会牵头,总务处协助。
(四)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电教室牵头,安全办协助。 (五)校园周边安全
警务室牵头,安全办协助。 (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教导处牵头,教科室协助。 (七)信息网络安全
网管员牵头,办公室、教导处协助。 (八)安全教育和宣传
各完小校长牵头,安全办协助。
三、认真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和工作协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委领导,通知或协调有关科室各司其责,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分工和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二)牵头科室全面负责协调处理职责所赋予的安全稳定工作,协助科室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科室的工作。
(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实行书面和电话双报告制度。镇街教育干事或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4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牵头科室应与事故发生地的镇街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及善后处理工作,掌握事态发展并随时与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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