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动方案
(代拟稿)
今年以来,区深刻吸取“9.20”事故教训,全力组织开展了各种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仍有大量的地下加工厂、黑网吧等无证无照企业在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鉴于我区个别街道、个别片区地下加工窝点及其它无证照隐患场所存量较大、而相应街道的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的实际情况,超常时期用超常之为,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我区范围内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区决定统一调配行政执法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在隐患严重的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通过打歼灭战的方式,集中消灭突出隐患。
一、行动时间
集中整治行动从2009年8月24日开始,原则上每月确定二个街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次行动为期两周。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龙岗街道开展,查处重点是地下加工厂和黑网吧。(各街道行动顺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执法力量配备
(一)每次集中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抽调3名执法人员参加支援行动,支援人员统一调配到重点整治街道的各执法中队。支援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职员,并自备执法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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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照相机(摄像机)1部,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
(二)区分局专门抽调2到3名干警和1部警车全程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并将干警名单、联系方式、车辆牌号提前两天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区分局协调属地派出所对执法行动给予积极支持、保障,以确保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工商、消防、环保、卫生、安监、文化、出租屋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此次行动,对于集中整治中查到的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案件,要立即介入,进行消化处理。
三、行动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集中行动的整治对象是相应街道辖区内,属于综合执法查处范围的地下加工点、黑网吧、黑诊所、非法废品收购站、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黑煤气、私宰点、黑职介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经营场所。
(二)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每次行动开战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参战人员名单交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街道,相关街道应当立即将其编入本街道执法行动序列,并指派若干熟悉当地情况的执法人员分别带队指挥。参战人员在行动开始的当天上午应当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立即投入当天的实战行动。
(三)集中行动的具体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问题由重点整治的街道确定,集中整治期间的参战人员工作由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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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街道统一调度、指挥,参与支援行动的各街道执法人员食宿、车辆燃油和法律文书,由重点整治区域所属的街道负责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执法队务必高度重视集中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指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参与跨街道支援行动,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全力打好对突出隐患的歼灭战。
(二)参加跨街道支援行动的执法人员,所属街道执法队应当在每次集中行动开始前三天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车辆牌号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则上单次行动期间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由所属街道执法队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更换。行动期间,参加支援的执法人员要服从被支援街道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发生不服从指挥调度、擅离职守等情况的,被支援街道可将有关情况报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三)收到本行动方案后,各街道应当立即组织“大综管”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便实施精确打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街道应当提前对参加跨区支援行动的人员和设备做出相应的安排,并将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问题、支援人员安排情况、本街道的行动指挥员名单、联系方式于每次集中行动开始前两天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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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动期间,重点整治的街道应当做好支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和指挥调度工作,同时调动社区和其他部门的力量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以确保收到良好的整治效果。隐患场所整治后,“大综管”力量要立即接手后续监管工作,严防原地回潮反复,并可以对出租屋业主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五)战斗中交流、总结、提高。每个参战人员在行动的最后一周要撰写一篇参战体会,内容为参战过程中学到了什么可以在本街道工作中借鉴的经验、参战所在街道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加强之处,最大的体会是什么。心得体会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街道执法队统一收集整理,一式三份,一份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份交行动所在街道,一份交支援人员所属街道执法队。
(六)每次行动结束后一周内,开展行动的街道应当将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附执法现场典型图片及电子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人:邱湘,电话:249419,传真:249933,电子邮箱:lgcg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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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开展重点整治行动顺序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重点整治街道 龙岗街道 布吉街道 龙城街道 坂田街道 平湖街道 南湾街道 横岗街道 行动开始时间 2009.8.24--2009.9.4(两周) 2009.9.7--2009.9.18(两周) 2009.9.21--2009.10.9(两周) 2009.10.12-2009.10.23(两周) 2009.10.26--2009.11.6(两周) 2009.11.19--2009.11.20(两周) 2009.11.23—2009.12.4(两周) 备注 国庆假期中断支援活动 8 坪地街道 2009.12.7—2009.12.18(两周) 南澳街道 9 大鹏街道 2009.12.21—2009.12.31(两周) 葵涌街道
说明:1、行动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动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前2日将调整情况书面通知各街道;2、参战人员必须于每次行动开始第一天的上午9点钟准时到开展整治行动街道的执法队报到,相关街道执法队应当提前做好人员接待及停车场地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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