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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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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科)门诊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参加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 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人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4、门诊全体医护人员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病人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再请病人挂专家号,不得让病人重复挂号,以免增加其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病人。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人。

5、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护好秩序,指导病人就医。

6、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人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7、专家每周安排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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