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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解释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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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解释复习要点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特点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一)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可以被归纳为:文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1.文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被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

3. 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4.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5.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6.客观目的解释:根据法律自身的目的所做的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位阶 1.法律解释方法的功能 2.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通常的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

不过,这种位阶关系不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初步性的、可以被推翻的。只是,要想推翻上述解释位阶,法律人必须提供更强的理由,并予以充分地论证。 【题例】

2005年8月全国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2007/一/5)

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区别与联系

1.二者的区别在于所要完成的任务和针对对象不同。

(1)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说明,针对的是法律规定,通过研究法律文本,阐发其意旨。

(2)法律推理则是在法律论辩中通过运用法律理由,以理服人,不仅针对法律规定,还包括案件事实,通过演绎、归纳和辩证推理等方法得出令人信服的法律结论。

2.二者的联系在于都与具体的法律问题有关。二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分割的。

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一元多级”

(一)一元: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多级:除全国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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