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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流程

来源:独旅网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流程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5、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4、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5、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发《登记驳回通知书》

3、受理并且核准的,核发注销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收费标准:公司注销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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