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办公区域规范管理,确保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的办公区域。 第三条 管理权限:行政人事办公室。 第四条 办公区域的行为规范:
1、应以低音量在办公区域内进行交流。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手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2、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区域,如有人员来访,应由有关人员接待。
3、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随意浪费者,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罚。
4、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5、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上不得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切办公物品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不得乱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外出或下班离开时,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关闭电脑电源。 6、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不得穿超短裤(男生不得穿短裤)、超短裙、背心及袒胸露背衣裙及拖鞋。
7、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五条 电话使用行为规范:
1、公司电话仅供工作之需,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一经发现,按公司《惩戒细则》进行处罚,并由本人承担所需费用。
2、工作电话通话时间应尽量简短,如确需长时间讨论细节,应尽量低声或离开办公区域以免影响他人。
3、电话响铃三声以内必须马上接听,若本人不在座位上,电话临近的员工必须帮助接听,并问清楚对方需沟通的事宜,或记下对方电话,待本人回来后及时转达。
4、私人电话接听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接听公司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
考勤管理制度(非店铺)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对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权限:行政人事部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分至6:00分 2、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打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打卡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含5次)以上,按旷工一日处理。
4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
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5、办公室职员打卡,店铺人员实行签到本签到制。不得要求他
人代为签到,或替他人签到。每发现一次,对替人签到者和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者,各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6、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
分钟以下:迟到者本人及其直接上司分别罚款20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罚款加倍 7、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 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
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二) 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旷工; (三) 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8、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
(一) 旷工一天扣三天薪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 旷工计算时间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三)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
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再发任何未发薪资和各项福利。
9、出差到店铺的人员每天最迟09:00到店铺,在店铺员工的签到本上签到,下班或离开店铺时也必须在店铺签到本上签字,以备检查。
10.出差结束回成都或重庆的原则上必须先到公司/办事处报道,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的必须给直属领导和行政人事部经理电话说明情况征得其同意,否则视为无效考勤。
11、各门店在每月的1日把当月排班表发给公司人事专员,门店每天的实际出勤情况和人员进、出变更情况须汇报给公司人事专员,财务部以人事部提供的考勤核算当月薪资;
休、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休、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权限: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休、请假审批程序:
1、每周周日为成都办公室人员统一休息日,其他时间休假的视为请假;若遇店铺开业等特殊原因周日需要上班的可调休,需写调休单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经理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运营部区域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自由调休,每月有4天的休息日。
2、重庆仓储物流部和批发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没有休假时间为2天,每月1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把排休表反馈给公司人事专员;
3、员工休婚假、产假、丧假,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员工休病假须填写请假条,突发疾病可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病假的须附医院证明。
5、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需事先填写请假条,三天内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休假期间的薪资待遇:
1、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事假的,所扣薪资=休假天数*日工资。
2、员工按规定休假超过期限或未办理调休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的3倍。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管理权限: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是指公司所属员工因公或因私而发生的辞职、辞退行为。公司因业务调整、员工严重违纪等原因,有辞退的权利;员工因工作不适应、待遇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
2、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的。
3、员工因故辞职时,在不影响面前正在进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获准后方可离职(店长含店长以下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有效;部门主管含部门主管以上职位的人员须总经理签字方有效)。 未经有效职位人签字批准而离岗的视为自动离职,特殊岗位者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损失责任。
4、辞退员工的一般程序:
(1)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15日由行政人事部下发《员工辞退通知书》; (2)被辞退员工按《离职移交清单》的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3)所有工作及移交手续交清后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核发薪金。 5、员工辞职的一般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时,应提前30日填写《辞职申请书》。 (2)公司批准后应按《离职移交清单》的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3)所有工作及移交手续交清后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办批准,并通知财务部核发有关薪金。
6、离职交接期限视工作岗位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商后确定。
惩 戒 细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贯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管理权限: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惩戒原则:
1、公司所有员工均应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员工的表现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并有权责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改善其表现。
3、任何惩戒方式均不论违纪人员的职务高低予以平等一致的行使,违纪者必须以正确态度接受处理并迅速改正自己的过失。
第五条 惩戒内容:
1、办公区域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更不得常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爱护办公区域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已有。
3、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4、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外出,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5、上班工作时段不得在办公时间内进食、吃零食、私会客。
6、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办公桌上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物品归类整洁。
7、外出或下班离开时,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关闭电脑电源。
8、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超过2分钟。 9、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应淡妆上岗;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和短裤进入工作场所。
10、未按时呈交《周、日工作计划》和各类报表的; 11、其它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最低按20元/次进行处罚,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视具体情况酌情加倍处罚。
第六条 惩戒方式:
1、口头警告(两次以上20元) 2、小过(一次20元)
3、大过(一次60元)
4、开除(拒发一切未发薪资和福利,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损失的权益) 以上处分方式可根据情况单独使用或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公司也有权视
具体需要采用最恰当的其它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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