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安监总安健〔2013〕38号《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成立我公司职业健康监管机构:
一、职业健康监管组织机构: 组 长: 组 员:
二、职业健康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监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监督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工作。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监督执行职业健康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 及工作落实。 5、监督执行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采取的技术改造、配备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的使用情况,监督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的执行情
况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关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监督组织对劳动者的职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参与制定落实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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