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维护员工宿舍楼良好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环境清洁、整齐、公用设施完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员工住宿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在职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私自携家眷住宿。
二、住宿申请程序
1.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根据实际情况向部门主任提交住宿申请。
2.部门主任对员工情况进行核实,签字审批。
3.部门主任将审批后的申请表交至公司办公室,并领取宿舍钥匙、床铺进行分配。
三、员工住宿收费标准
1.公司提供的宿舍为单身宿舍,每间房安排4人住宿,按床位收取住宿费用,100元/床/月,公司办公室凭住宿申请及部门住宿安排表配发床铺,由部门主任负责领取。
2.原则上公司不安排夫妻房,在公司工作的双职工可根据需要可向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主任酌情安排,并报公司办公室审核。申请夫妻房的员工须承担整间宿舍的住宿费用的80%,即320元/月。夫妻房仅配发一张上下铺,如需添加,则按20元/床/月另行收取费用。
3.小点员工租用本公司宿舍,须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主任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审核。每间宿舍按照400元/月的标准收取费用。床铺的配发按夫妻房标准执行。
4.每张床铺收取押金100元,员工离开本公司时退还。
5.公司员工住宿,水电费按实收费,由部门指派专人于每月末核抄水表、电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当天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后迁离宿舍,并办理完退房手续,结清所有费用,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没收所得租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桌椅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七、员工宿舍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管理,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部门主任及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2)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4)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5)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6)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7)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若有遗失自行负责。
(8)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酗酒、、斗殴以及从事其它违反公共治安条例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议处。
九、本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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