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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专用专业安全检查表(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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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专业安全检查表(电气)

序号 检查内容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依据 GB/T13869-2008 第4.2条 GB/T13869-2008 第 3.1条 备注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14条 不得单独进行电气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跟前行走;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位置及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制度。 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20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22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21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39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31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31 条 《用电安全导则》第4.29 条 从业人员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交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21 条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并符合规定要求。 217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各种移动电器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257条 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234条 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 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增大额定容量。 《用电安全导则》 第4.6条 XX专业安全检查表(电气)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化工设备接地应同时遵守《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 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应急照明灯具达到正常状态。 配变电室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备运输方便,避开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配变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低压配电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配电室电气设备间的照明照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 设备及设施 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 常用测量仪表应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的运行参数;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装设标志牌。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电缆支架、槽盒、保护管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接地应良好。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套。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明敷接地线应便于检查,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当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150~300mm,与墙壁间隔宜为10~15mm。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17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15条 GB50052-2009 第3.0.2条 GB50053-94 第2.0.1条 GB50053-94 第6.2.4条 GB50053-94 第6.4.1条 GB50034-92 第3.2.1条 GB50052-2009 第6.0.10条 GB 50062-2008 第2.0.1条 GB50062-2008 第2.0.3条 GB/T 50063-2008 第2.1.2条 GB50168-2006 第5.1.1 GB50168-2006 第7.0.2条 GB50168-2006 第8.0.1条 GB50169-2006 第2.3.3条 GB50169-2006 第2.3.3条 GB50169-2006 第2.3.7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30条 XX专业安全检查表(电气)

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戴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置符合规范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各电气室应备有按规定经定期检查试验合格的电工器具和电工防护用品。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 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作业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场所 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m,室外不少于3m。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23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31条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16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21条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GB/T13869-2008 第4.3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23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24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29条(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37条。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2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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