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版)
专业类别:学科教学(物理)(领域代码:045105)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全日制)于2014年开始招生。本专业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共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1项,承担并完成湖南省社科、省教育科学规划和省教改课题多项。出版专著或参与教材编写30 余部。在《课程·教材·教法》《高等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中国高教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教育评论》等CSSCI 刊物上发表论文10 余篇。现有专职导师6人,其中教授4 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均具有博士学位。本专业共有校外导师20余人,均为湖南省重点中学的特高级教师,具有丰富的物理实践教学研究经验。本学科主要的研究特色包括中学物理竞赛研究、中学物理实验研究、物理教师教育研究、科学教育研究等。
同时,湖南省多所重点中学为本学科合作单位,能够为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
二、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普通中学物理课程专任教师。 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创业。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智能结构、完善的知识体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和研究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如未能如期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 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学位基础课 课程编号 000010001 000010002 课程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1 1 考核形式 考试 考试 备注 36 2.0 18 1.0 必修 400010001 400010002 400010003 400010004 400010005 411050005 411050006 专业必修课 411050007 411050008 411060001 411060002 311025004 411060004 专业选修课 411060005 411060006 411060007 411060008 400100001 400100002 实践教学 400100003 400100004 400100008 硕士学位英语课 教育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研究方法 心理发展与教育 物理课程与教材研究 物理教学设计与实施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教育案例与论文写作 物理学史 物理多媒体课件制作 教育统计与测评技术 趣味物理实验 物理教育改革前沿研究 中学物理教材分析与教学技能训练 科学与人文 中学物理竞赛研究 校内实训 校外实践(教育见习) 校外实践(教育实习) 校外实践(教育研习) 创业实践 48 3.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16 1.0 32 2.0 32 2.0 32 2.0 48 3.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32 2.0 16 1.0 4.0 16 1.0 32 2.0 1 1 1 1 1 2 2 1 2 2 2 1 2 2 2 3 2 2 3 3 3 3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试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试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选修,实践教学 必修,实践教学 至少选6学分,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六、培养方式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开学1个月之内选定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
(二)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原则上案例教学不少于每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三)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 (四)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
七、学术活动
八、专业实践
(一)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学习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
实训需在第一学年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2学年完成。
(二)导师组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与具体内容。
(三)在实践过程中,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规定环节完成各项专业实践项目,且达到《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实践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论文(可以是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教学案例设计)开题: 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数及其它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学位论
文开题、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会进行审查和论证,论文开题原则上在第二学期末前完成。论文开题前后,各学科组可根据学位论文的撰写情况,要求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和修改论文工作计划。在开题报告会获得通过的论文选题,可按照论文工作计划进行撰写。
2.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物理教育改革及教学实践,要体现时代性、前沿性、实践性和研究性。围绕中学物理教学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3.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位具有中学物理高级教师职称的中 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4.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 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主要参考书目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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