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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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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质控(建)表4.1.5.1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验槽部位 地基土质情况 基槽尺寸标高 持力层设计要求 附图及说明: 施工单位 验槽日期 施工单位初验结论 验槽结论 (复验)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控(建)表4.1.5.3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子分部)工 程 名 称 隐蔽项目 分项工程名 称 隐蔽日期 隐蔽内容 施工单位检查情况 隐蔽验收结论 质 检 员 施工单位 施 工 员 监理(建设) 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质控(建)表4.1.6.1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测量单位 图纸编号 坐标依据 高程依据 施测日期 复测日期 闭合差 仪器名称: 检定证书编号: 测量仪器 定位抄测示意图: 测量 施项目技术负责人 负责人 工单位 复测人 施测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地基钎探记录

质控(建)表4.1.6.2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套锤重 钎探深度 探孔顺序编号 自由落距 施工单位 钎 径 钎探间距 各 步 锤 数 0-30 31-60 61-90 91-120 121-150 151-180 181-210 钎探日期 平面布点图: 结 论 施工 单位 项目技术 施 工 员 负责人 钎 探 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参考文献:

4.1.6.1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工程定位测量前,应先由城建规划部门根据建筑红线以及城市规划要求,确定方位,提供建设各方以测量标志。

(2)施工单位应根据城建规划部门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以及施工红线图等,作出包括建筑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标准轴线桩、示意图)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见质控(建)表4.1.6.1,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

(3)界桩点、红线点定位及高程测量,可按下列细部点测量技术进行:

1)细部坐标,宜采用极坐标法施测。水平角可采用经纬仪观测半测回,距离采用钢尺

量距时,不宜超过一尺段,细部标高,可采用水准仪或经纬仪望远镜置平施测;

2)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测细部点时,应进行测桩检查,仪器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

归零差不宜大于1′;

当采用经纬仪半测回测角时,测距的长度不应超过100m;同时施测细部标高时,垂直角范围应在±10°以内,并应观测1测回,测量仪器高和觇标高的取值精确至1mm;

3)坐标及标高成果取值,均应精确至10mm,坐标展点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有否城建规划部门提供的水准点及红线图。 (2)核查是否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2)检查记录与施工规划红线图或与现场不符。 4.1.6.2 地基钎探记录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对地质复杂的或重要的工程,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以及地基开挖后对地基土有疑义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验槽磋商的意见进行钎探试验,并做好测试记录,钎探记录应填写清楚、真实,并有钎探记录人、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钎探记录应附有打钎平面图以及钎探结果的分析。

(2)钎探打钎按平面图标定的钎探点顺序进行,记录每打入300mm(一步)深度的锤击

数,填入地基钎探记录见质控(建)表4.1.6.2, 钎探锤重、落距、钎径应符合规范规定。

(3)钎探完毕,要认真分析钎探记录,查明槽底以下土质的变化,分析孔深范围内基土坚硬程度是否均匀,如有异常需处理,应在打钎平面布点图上标明部位、区段、标高及处理方法。

(4)钎探孔的布置一般均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钎探,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规则布置: 1)槽宽小于800mm时,在槽中心布置探点一排,间距1~2m,一般为1.5m; 2)槽宽800~2000mm时,在距两边200~500mm处,各布置探点一排,间距1~2m,一

般为1.5m;

3)槽宽2000mm以上时,应在槽中心及两槽边200~500mm处,各布置探点一排,每排

探点间距1~2m,一般为1.5m,3排成梅花形布置;

4)矩形基础:按梅花形布置,纵向和横向探点间距均为1~2m,一般为1.5m,较小基

础至少应在四角及中心各布置1个探点。

(5)钎探的钎距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矩形基础应等于或大于1.5m,一般不小于1.8m,并不小于短边长度,也不宜大于3m。如土质情况复杂可适当减少钎距和加深钎探深度,钎距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应不大于1.5m。

(6)钎探应绘图编号,按编号顺序进行击打,打钎人员应固定。结果填入钎探平面布点图,见质控(建)表4.1.6.2,发现地质条件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勘察人员确定处理方案。 Ⅱ 核查办法

(1)对照基础平面设计的钎探点平面图,核查钎探布孔和孔深孔距是否满足要求。 (2)核查钎探记录的锤重、落距、钎径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3)核查钎探完毕后是否作出打钎记录分析,需处理的是否有处理意见。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钎探平面布点图。

(2)无钎探记录或钎探记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 (3)钎探结果需处理的无处理意见。 4.1.6.3 地基处理记录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地基处理方案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下达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地基处理记录包括地基处理综合描述记录、试桩试夯试验记录,地基处理施工过程记录,施工单位应根据确认的处理方案做好相应的记录。

(3)地基处理综合描述应对地基处理前状态、处理方案、处理部位、处理过程、处理结果作一综合的描述,必要时附简图见质控(建)表4.1.6.3-1。

(4)换土垫层法施工记录要求:

1)用换土垫层法做浅层地基处理时,其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素土、灰土、砂垫层在施工前应对填料进行击实试验见质控(建)表4.1.4.1-4,

垫层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分层厚度与分层遍数。垫层的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可用贯入法或环刀法检验压实系数见质控(建)表4.1.4.1-6;

3)重锤夯实地基应作试夯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2,夯实过程应填写施工记录

见质控(建)表4.1.6.3-3。

(5)深层密实法施工记录要求:

1)强夯施工的夯击点布置及技术参数(锤直、落距、夯击点、次数等)应设计要求,

夯击遍数和两遍间的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2)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夯点记录见质控(建)表

4.1.6.3-4与每遍的汇总记录见质控(建)4.1.6.3-5,对强夯地基的质量检验应在夯后一定的间歇期之后进行;

3)振冲地基在正式施工前,应在现场在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桩试验,确定有关施工

参数,做好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6。施工时应检查振冲器与填料的性能,施工中应检查各种施工参数,并做好施工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7。对振冲地基的质量检验应在根据不同的填料,在施工结束后间歇一定时间进行。

(6)胶结法施工记录要求:

1)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在方案确定后应进行现场试桩试验,并通过

试验性施工或根据工程经验确定施工参数及控桩标准,并做好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6;

2)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在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等的质量、桩位、压力表与流量表

的精度和灵敏度、施工设备的性能等,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及施工程序,如实记录各项参数和出现的异常现象,施工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8,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

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

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喷浆时间、复搅次数、水泥浆或水泥注

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施工记录见质控(建)表4.1.6.3-9,搅拌深度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s,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强度检验应取90d龄期的试件。

(7)各类地基处理的取样试验按本规程4.1.4.1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地基处理方案是否经勘察、设计单位的确认后进行施工。

(2)核查各种地基处理是否做了相应的试验段施工,并经设计单位确定了有关施工参数后再全面施工。

(3)核各种地基处理是否按基本要求做好综合描述记录,试桩试验记录与过程施工记录。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地基处理方案未得到勘察、设计单位确认进行施工,或施工前未确定有关的施工参数。

(2)未做地基处理施工记录或签字手续不全。

地基钎探技术交底

地基钎探

交底提要:地基钎探的相关材料、机具准备、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 一、材料要求 砂:一般为中砂 二、主要机具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推荐使用)

穿心锤重1Okg,尖锥头、触探器钎杆Φ25钢筋,长度1.5~1.8m。其他有铅丝、凳子、手推车、夹具、撬棍(拔钢钎用)、钢卷尺等。 三、作业条件

1、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底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 3、按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放线并撒白灰点。 4、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5、钎探孔的排列方式根据槽宽确定,槽宽大于200cm时采用梅花型排列方式,间距1.5米,孔深2.0米。 四、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打钎顺序——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整理记录——拔钎盖孔——检查孔深——灌砂

1、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2、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落距50cm,把触探杆竖直打入土层中。

3、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记录一次锤击数。按地基钎探记录执行。

4、拔钎:用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拔除后用砖盖孔。

5、移位:将触探杆搬到下一个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6、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检人员和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钢筋捣实一次。

7、整理记录: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清楚,经过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打钎人员签字后归档。

8、如工程在冬季施工,每打1孔及时覆盖保温材料,不能大面积掀开,以免基土受冻。 五、质量要求

1、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钎。 2、钎位基本准确,钎孔不得遗漏;钎孔灌砂应密实。 六、成品保护

钎探完毕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七、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土受雨后不得钎探。

2、如打钎进行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适当移位打钎,不得不打钎而任意填锤击数。 3、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整理:在记录表上用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锤击数孔位分开。 4、在钎孔布置平面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孔号的位置,以便设计勘察人员分析处理。 八、安全标准

操作人员要专心施工,扶锤人员与扶钎杆人员要密切配合,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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