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说明
1、本检查表分14个检查项目。每个检查项目评定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二类。14个检查项目中,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矿井综合评定即为不合格。
2、14个检查项目中分为重要项目、较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重要项目为否决项,如有一处不合格,则该项目为不合格。在检查项目中较重要项目如有40%及以上(不低于2项)项目不合格,则该项目为不合格。在检查项目中,较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总数如有60%及以上项目不合格,则该项为不合格。
3、检查项目14项中,如存在严重的环保、地灾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则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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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检查项目 证照合法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从 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矿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矿井各项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制度建立情况 矿井安全保障情况 矿井主要图纸情况 矿井开采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瓦斯、煤尘、火灾 矿井防治水 矿井机电 矿井提升、运输 矿井爆破材料及井下爆破 地面设施建设情况 综合项目 是否合格 备 注 矿井综合评定: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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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合法证照情况检查表(表一)
序号 证照名称 证号 检查情况 主次 是否 项目 合格 1 《采矿许可证》 重要 2 生产许可证 重要 3 法人资质准入证 重要 4 《工商商营业执照》 重要 5 《矿长资格证》 重要 6 《矿长安全资格证》 重要 其他情况说明:矿井法人资质准入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证件名称应是《***********煤矿》,如果不是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变更过来。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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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及培训教育情况
检查表(表二)
序号 证照名称 持证(培训)实际需配 人 数(人) 人数(人) 主次 项目 重要 重要 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一般 是否 备合格 注 特作人员、从业员培训计划及1 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2 3 4 5 6 7 8 9 瓦检员 安全员 绞车司机 井下电钳工 电机车司机 瓦斯泵司机 安全监测监控工 井下作业人员 其他情况说明: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瓦检员**人、安全员**人、绞车司机**人、井下电钳工**个、瓦斯泵司机**人、安全监测监控工**人、井下作业人员**人。所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合格资格证,如果不齐的应在验收之前不齐。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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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检查表(表三)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主次项目 是否 合格 备注 1 矿井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情况 重要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2 备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重要 其他情况说明:应设置<*******************煤矿文件>注:红头文件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聘用×××为矿长、工程师………等 聘用×××为安全员、瓦检员等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的合格资格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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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表(表四)
序号 1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重要 重要 重要 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是否 合格 备注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能机构安全生产2 责任制 岗位人员安全生产3 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度和隐4 患排查治理制度 5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6 惩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7 制度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8 培训制度 班前会议制度、入井9 检身及出入人员清点制度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爆破10 器材管理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11 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 其他情况说明:各种制度排版上墙 较重要 较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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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保障情况检查表(表五)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是否 备注 合格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经费。 一般 3、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设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一、立救护队条件的,与邻近的矿井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安全保障情况 4、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国标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重要 较重要 5、煤矿企业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 一般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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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图纸情况检查表(表六)
序号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重要 重要 较重要 重要 较重要 一般 较重要 一般 一般 一般 是否 合格 备注 井上下对照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井下避灾路线图 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供6 电设备布置图 7 井下运输系统图 8 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9 井下通信系统图 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10 风、充填、抽放瓦斯管路系统图 11 巷道布置图 其他情况说明: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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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开采系统检查表(表七)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项目 是否备注 合格 1、开拓开采系统符合《开采设计方案》,变更的有审批(备案)证明;煤层开采顺序符合要求,无超层越界;开拓系统完善,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条规定。 2、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及时贯彻,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有一、安关规定。 全生产3、采掘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技术管过老空(老巷)、断层、冒顶区以及托伪理 顶开采和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时制定安全措施并贯彻。 4、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及时贯彻。 5、矿井的相关技术资料、图表、记录、报表建立档案,归类管理。 1、矿井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采煤方法; 2、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已留设的保安煤柱。 二、 采煤工作面 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人行道宽度及其他安全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22条规定。 4、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重要 重要 一般 一般 较重要 一般 重要 重要 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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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5、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形式、强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及相关规定。特殊地段采用其他支护方式时,必须制订专门的补充措施。 检查情况 较重要 采用落后支护方式的不合格 主次项目 是否合格 备注 二、 采煤工作面 一般 1、巷道净断面必须符合《规程》第21条规定。 2、巷道支护形式、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三、 3、掘进工作面必须采掘进工作面 取前探支护或其它临 时支护措施。 4、开凿或延伸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四、 采掘机械 五、 文明生产 采掘机械保持完好,运转正常。 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较重要 一般 一般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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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检查表(表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主次项情况 目 是否 合格 备注 1、矿井必须安设配套同等能力的能正常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及配套装置并能正常反风,每台的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以风定产。矿井通风系立、合理、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其进、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巷道贯通时须符合规定要求;无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高、突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重要 一、 2、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风量计算办法,合理计算矿井通风系统 用风量;矿井外部漏风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作业地点、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重要 3、矿井应按规定设置测风站(点)并定期测风。 较重要 4、串联通风要符合《规程》第114条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6、按规定对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结果报地区炭管理局审批(备案)。 重要 5、主要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装备齐全。 较重要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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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规定,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停开。 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安装使用符合规定要求;风筒末端至迎头的距离及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瓦斯二、(co2)浓度达到3%或其局部 他有害气体超标不能及通风 时处理的,须在24h内密 闭。 4、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瓦电”闭锁;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检查情况 主次项目 是否 合格 备注 重要 重要 较重要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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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较重要 主次 项目 是否 合格 备注 1、密闭:采空区、报废巷道、进回风巷道间的行人的联络巷、长期停工地点,必须及时密闭。密闭的质量和建筑位置符合要求。 2、风门:主要进回风巷道间行人的联络巷,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不得三、 采用单道风门。风门的通风 质量和建筑位置符合要设施 求。 3、风桥、风窗、调节风门、测风站:风桥不漏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80%;风窗、调节风门安设合理、使用规范;测风站安设位置、数量合理,填写数据规范。 重要 一般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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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煤尘、防灭火检查表(表九)
检查项目 一、瓦斯 管理 检查内容、标准 1、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按规定启封密闭和排放瓦斯。对瓦斯超限的地点,必须进行分析,并制定防治措施。 2、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由各煤矿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实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压风自救系统 3、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要执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4、瓦斯报表,必须真实、可靠、并按规定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并妥善保管。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 二、突措施,必须编制防突设防治计。 煤与瓦斯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 符合抽采条件的高瓦斯矿井必须安设瓦斯抽放系统。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是否 合格 备注 重要 重要 重要 重要 重要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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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是否 合格 备注 1、按规定配齐监控系统或断电仪及探头,运转正常,并按规定对安全检测,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校正、维护。 2、配齐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三、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安全 动电钳工、安全检查工必须携监测、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专监控 人发放、维护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符合要求,并有记录可查。 3、监测监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记录;按日打印报表。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水源、水压符合规定。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及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2、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煤层以及高瓦斯矿井的煤巷四、 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安设使用防治隔爆设施。 煤尘 3、定期冲刷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厚度2mm,连续长度大于5m)。按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4、放炮掘进工作面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1、安设消防管路系统并设置支管和阀门;设置消防材料 五、库,符合规定要求。 防灭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火 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较重要 一般 较重要 一般 较重要 重要 重要 一般 15
3、每一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永久防火墙要有观测孔和主放水孔。启封火区,要有专门的措施。 较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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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检查表(表十)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煤矿企业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围、积水 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一、2、煤矿企业必须进行矿井水灾因技术管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并纳入矿井 理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 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禁止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是否 备合格 注 重要 较重要 重要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二、地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面防治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水 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重要 1、矿井主要排水设备的能力应符合《规程》第27规定,矿井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符合《规程》第280条规定。 2、矿井雨季前必须对水泵、水管、三、闸阀、及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井下防行全面检修,对水仓和水沟进行治水 清理,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有记录可查。 3、必须配备专用探水钻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探放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程》第286条规定划定探水线,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 重要 较重要 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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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机电检查表(表十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矿井应当保证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需要。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是否 备注 合格 重要 2、井上下供电必须分开,往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不得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较重要 3、对井下各水平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一、供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主电系统 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较重要 4、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及入井的轨道和通讯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一般 5、机电设备检修必须有记录,检修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能入井。 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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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连接不得有失爆现象。 2、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规程》第444条表10的规定。 3、井下电气设备应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 4、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设备。 5、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1、井下使用合格的照明,矿灯必须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 2、电气信号必须能同时发声发光,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3、矿井应有完善可靠的通信系统,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通信畅通。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重要 是否 合格 备注 二、电气设备及其保护 较重要 重要 一般 较重要 三、照明、通信及信号 一般 较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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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输检查表(表十二)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1、绞车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选型与设计不相符,则 必须进行验算,验算结果满足要求。 2、提升绞车必须有常用闸、保险闸,有过卷、限速、松绳等保护装置,有深度指示器及完善可靠的提升信号装置。 3、钢丝绳的选用必须符合《规程》第400条表7的规定,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4、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规程》第353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时,有严禁蹬钩、行人管理制度,必须有“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警示牌。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是否 合格 备注 较重要 一般 一般 提 升 运 6、斜井跑车防护装置齐全且输 使用灵敏可靠。 7、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 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8、机车选用符合《规程》第347条规定,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9、采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符合《规程》第373条规定,采用钢丝绳牵引的带式输送机符合《规程》第374条规定。 10、严禁使用非专用人车运送人员。 11、倾斜井巷人车防坠器必须定期试验并有试验报告。必须设置跟车人员能随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重要 较重要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较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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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检查表(表十三)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重要 较重要 是否 备注 合格 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一、管。 爆炸材料 2、各爆破地点爆破母线采用铜芯绝缘线,无破损。发爆器完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按爆破图表布置炮眼、装药、连线、爆破;按规定设置警戒线。 3、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二、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井下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爆爆破 破。 4、雷管、炸药应分别存放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发爆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必须帐物相符,领退有记录、签字。 重要 一般 重要 一般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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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设施建设情况检查表(表十四)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 是否 项目 合格 备注 1、煤矿企业的办公楼、办 公设施能保证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管理正常运转,必须 重要 建成能满足要求的“两堂一舍”。 2、煤矿企业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地面瓦斯抽放泵房、配电房、充电房、绞车房、 重要 雷管炸药库、压风自救泵房等。 一、 地面设施建设3、地面装车场是否能满足情况 达产时正常装车外运。 重要 4、煤矸石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 重要 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符合相关的规定。 重要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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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项目检查表(表十五)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是否 合格 备注 此表填写:如环保、地灾、重特大事故整改情况、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等。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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