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康德美的艺术的基本特征
吴衍发(05美学)
在康德看来,艺术活动和鉴赏活动是一种相关的平行活动,鉴赏活动是基于自由地对对象的情感判断,而艺术活动是基于自由的能动创造。艺术活动的本质是人基于理性之上的自由创造,艺术作品正是这种基于理性之上的自由创造的结果。所以,康德指出:“我们出于正当的理由只应把通过自由而生产,也就是把通过以理性为其行动的基础的某种任意性而进行的生产,称之为艺术。”[1]P146
一、艺术活动是人基于理性之上的自由创造
艺术的本质是自由创造,好象是游戏,美的艺术是最能体现艺术自由本质的艺术,因而更集中体现在游戏的特征上。游戏这一概念在康德美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西方美学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我们对游戏做一点考察,就会发现游戏有以下特征:
首先,游戏是自由的显示。生活中的儿童,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在自由中,他们凭借想象力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可以自由创造的天地,使人的自由本质要求得到实现。例如,放学回到院子里的几个孩子,如果一个建议:“咱们玩打仗吧。”
便立即会得到其他几个孩子的回应,这个说我当,那个说我当坏蛋,于是双方拿起自制的手或随手捡起什么“武器”,有声有色地打起来。在学校和家庭中,他们作为小学生和孩子的地位是确定的,而在游戏中,他们可以当,当坏蛋。如果他愿意,他也可以当将军,或者当国王,或者其他什么人。在学校和家庭中,有老师和父母的约束,而在游戏中他们可以自定规则,也可随时修改,而且也并不严格执行,他们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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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游戏中的孩子,有双重身份,处在两种环境(假设的环境和真实的环境)之中。他是自己的创造物,又是这创造物的欣赏者——他既要进入要创造的角色,又要意识到这是假的,一边表演,一边欣赏自己和别人的表演。
再次,游戏没有实际目的,但他符合人的自由本质,具有无目的的和目的性,因而使孩子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愉快。
所以,在康德看来,自由是人的本质要求。在现实世界中,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于是依靠想象力创造一个可以自由支配的另一世界,正是在自由和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些特点上,美的艺术是和游戏相似的。然而,游戏毕竟还不能完全揭示自由的意义,我们须进一步探讨康德为艺术界定的“自由的游戏”的深层内涵。
二、美的艺术是最能体现艺术自由的艺术
艺术不仅是人基于理性之上的创造活动,它还是一种对于理性的自由的观照(或直观),这种自由的观照就是要求艺术要做到使其理性目的显不出任何痕迹,虽有理性但却看不到任何理性,虽是趋向于某种理性概念,但却觉察不到任何概念,显露在人们面前的只是同生活本来面目一样的形象。“美的艺术作品里的合目的性,尽管它是有意的,但却不显得是有意,就是说,美的艺术必须看起来像是自然,虽然人们意识到它是艺术。”这一关于自由的观照是其游戏说的精髓所在,贯穿于他的艺术理论的始终。
首先,游戏在内容上不受对象存在的束缚。这在对手工艺劳动的比较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艺术甚至也和手工艺不同;前者叫做自由的艺术,后者也可以叫做雇佣的艺术。我们把前者看作好象它只能作为游戏,即一种本身就使人快适的事情而得出合乎目的的结果(做成功);而后者却是这样,即它能够作为劳动,即一种本身并不快适的(很辛苦)而只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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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它的结果(如报酬)吸引人的事情,因而强制的加之于人。”[1]P147其次,游戏在形式上不受对象概念的束缚。这在与科学的比较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艺术作为人的熟巧也和科学不同(能与知不同),它作为实践能力与理论能力不同,作为技术与理论不同(正如测量术
[1]P147康德在批判关于美的科学的概念时,与几何学不同一样)。”抓住了艺术与科学在思维
形式上的区别,即艺术作为审美的鉴赏判断,是以形象为形式的思维,而科学作为证明,则是以概念为形式的思维。在艺术的审美判断中,主体不受对象的概念的束缚,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性表现在形象不是蕴涵一个概念内容,而是可以蕴涵无限丰富的内容。
综上所述,康德认为,艺术的这种“自由的游戏”的本质特征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种本质特征实质上就是无目的性与合目的性,无意图性与有意图性,艺术与自然的统一。虽有目的但却看不到目的,虽含意图但却不显露意图,虽是艺术却看似自然。这就是艺术寓思想于形象的根本特征。康德虽然把自由看作艺术的精髓,却也不把艺术看作毫无拘束。精神界的自由和自然界的必然在艺术领域里是应该统一起来的。所以,在艺术里自由须与必然统一,自然藐视艺术,就是见出艺术的自由,艺术藐视自然,就是见出自然的必然。不单是艺术模仿自然,自然也模仿艺术。艺术向自然模仿的是它的必然规律,自然向艺术模仿的是它的自由和目的性。
三、审美意象是一种理性观念的最完美的感性形象显现
审美意象是与理性观念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在《判断力批判》里经常出现这两个概念。理性观念是指那种包含着深刻丰富内容的理性概念,没有任何一个直观表象能和这理性概念相切合。理性观念主要分为经验界和超经验界两种:领域界观念,如 :死亡、罪恶、坚强、宁静等;超经验界观念,如:永恒、创世、神灵,自由等。审美意象是指一个包含着深刻丰富理性概念的直观表象,没有任何一个概念能与这直观表象相切合。朱光潜先生在《西方美学史》中从审美意象的成因、性质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三个方面非常详细地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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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审美意象。
(一)、审美意象的成因、性质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审美意象是由想象力形成的,但也要根据理性概念。首先,形成审美意象的想象力是一种“创造”的想象力,“把概念本身以无的方式作了感性的(审美的)扩展,那么,想象力在此就是创造性的……”[1]P159这种创造力能在它所显现的审美意象上让审美主体感受到无尽的审美意象生成的快感。该审美意象往往寓无限于有限,让人在感性直观中感受到超越性的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意味,能使人获得超越了自然而进入无限创造的自由境界的感。这就是黑格尔说的“审美具有令人的性质。我们可以把美的领域中的活动看作一种灵魂的和摆脱一切压抑和的过程。”[2]P147其次,想象力还要根据更高的理性原则,即人的理性要求,把从自然界所吸取的材料加以改造,使它具有新的生命,成为第二自然,这才是艺术。而这其中就是想象力、知性和理性的参与,这样由想象力所造成的形象显现才是上审美的意象。
就其感性形象来说,它是个别的、具体的;就其显现出理性观念来说,它却带有普遍性,因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一个理性观念,例如永恒、荣誉等等,可以有无穷的感性形象来显现它,其中却没有哪一个足以充分地显现它,它们彼此之间在显现力的强弱上可以千差万别,而配称为“审美意象”的那一种感性形象却具有在可能范围内的最完美地最充分地显现出来,它在显现理性观念中所达到的高度是一般自然事物所不能达到的。
(二)、审美意象对于理性观念的象征性显现
在象征性的显现中,判断力执行着双重功能:首先应用概念与感性直观的对象,其次应用对这一直观反思的原则于另一对象,其中,前一对象就是后一对象的象征。这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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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力的作用,使得经验对象的概念成为超验对象的象征。康德曾以诗歌创作为例,比如,当诗人想要给予不可见的理性理念:诸如王国、地狱、永恒等,创造一种感性表达时,他首先会从展现于经验界的事物如死亡,妒忌和其他的恶,爱和名声等选取材料,这时他不仅要遵从类比率(知性范畴),而且还要遵从存在于理性之中的更高的原则,运用想象力给予它们以感性的形象。为了给予它们一种不可能在自然中找到的完整性,以求在最大量上能够像理性一样,这便是康德称这种想象力的表象为审美意象的原因。康德说:“……但我把审美(感性)理念理解为想象力的那样一种表象,它引起很多思考,却没有任何一个确定的观念、也就是概念能够适合于它,因而没有任何言说能够完全达到它并使它完全得到理解。”[1]P158
由于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审美意象在作用上能以有尽之言(个别具体形象)表达出无穷之意(理性观念内容),能引人从有限到无限,从感性世界到超感性世界,这便是审美意象的寓无限于有限的审美特征。它能使人感觉到超越自然的自由,想象力同理性的关系在这里变得非常密切,审美判断同理性,美同道德之间的关系就在这里面被揭示出来了。
四、审美意象对于康德美学中形式与内容矛盾的融合
如果按照康德得分析逻辑,康德美学中形式与内容的在审美意象中却得到了很好地融合。朱光潜先生指出:“在这里,他却把自然美和艺术美统一在审美意象的表现里。”
[3]P394
康德在“美的艺术的划分”里指出:“我们可以一般的把美(不管它是自然美还是艺
术美)称之为对审美理念的表达”,[1]P166“只是在美的艺术中这个理念必须通过一个客体概念来引发,而在美的自然中,为了唤起和传达那被看作由哪个客体来表达的理念,却只
[1]P166要有对一个给予的直观的反思就够了,而不需要有关一个应当是对象的东西的概念”。
在“美的分析”部分,康德所理解的纯粹美只限于极小部分的自然和艺术,而且自然美和艺术美在他的心目中还是两个对立的概念,没有统一起来。但是在这里,他却把自然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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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统一在审美意象的表现里,并且指出分别在于创造者对艺术作品的目的胸有成竹,而欣赏者则只对有所表现的自然对象的形象进行关照,它们所表现的内容都是理性观念的感性形象显现。
当自然美表现出自然产品的形式同人的主观能力相和谐的时候,便可以对理性理念在自然之中给予暗示,这样心灵不仅对自然产品的形式,而且也对自然产品的存在产生了愉悦,所以这不仅仅是在感觉自然的美,而是在沉思自然的美了。康德在这里所运用的也不再是纯粹的审美判断了,而是一种知性判断,那么,它所产生的也不再仅仅是审美的情感,自然也就包括道德的情感了。所以康德说,如果对自然美存在着这样一种兴趣,那就是善的心灵的标志。因为只有首先在道德的善上面坚固地建立了一种兴趣后才能够如此,所以对于美和善的这种联系,康德解释说:“应归于此列的还有对大自然的叹赏,这大自然在其美的产物身上,不是通过偶然,而是仿佛有意地按照合目的性的安排和作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而表现为艺术;它的目的既然我们在外面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它,我们当然就在我们自身中寻求,确切地说,在构成我们存在的终极目的的东西中,亦即在道德使命中寻求(……)”。
[1]P144因此,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自然美和艺术美与其说是统一于审美意象,不如说是统一
于人类的道德情感。康德敏锐地觉察到,欣赏大自然时所特有的审美愉快不只是对形式的审美感受,自然美不只是形式美,而且也包含有对自然存在本身的知性感受,亦即对大自然客观合目的性的客观存在的赞赏观念,这就超越了审美的直观合目的性形式而趋向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了,而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正是通向道德本体的桥梁。道德观念通过“象征”而感性化,成为审美,即自然景物类比于一定的理性观念而成为美。于是,康德认为,“美是道德的象征”,例如:白色象征纯洁,等等。我国古代艺术中的松、竹、梅、菊四君子象征道德的高尚贞洁,与康德这里讲的意思相当一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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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
[2]黑格尔·美学.朱光潜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1.
[3]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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