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不准简化复试程序,要确保各面试环节的时间,真正发挥复试工作对硕士生选拔的作用,保证复试工作有效、合理、公平、公正。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市场对人才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录取规模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2年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在复试前公布。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下午、3月23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3 月26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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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参加复试,各学院(部)在复试各环节都必须检查《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四、实施安排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0%。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依照《天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部)确定。专业课笔试统一安排在2012年3月24日下午2:30~4:00进行,考场安排请各学院(部)与教务处联系,安排好后报研究生院。
5、面试(包括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时间为3月24日~3月27日,具体安排由学院(部)自行确定。
6、MBA、MPA、MEM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部负责,请管理学部安排好相关工作。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等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另行安排。
7、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请各学院(部)安排好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事宜。
五、各学院(部)复试工作方案的确定及相关工作
各学院(部)应做好复试工作的准备,确定本学院(部)的复试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将本学院(部)复试工作的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一)提交材料包括:
1、本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本学院(部)各学科面试小组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3、本学院(部)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要求等; 4、本学院(部)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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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规定时间及时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
上述1、2、3、4项在3月24日之前报送研招办,5项在相关工作结束后尽快报送研招办。
(二)复试试题准备:
各学院(部)务必提前准备好各学科专业课笔试科目的试题、综合面试考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试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还必须准备好笔试试题。复试期间使用的各类试题与初试试题一样属于级材料,请各学院(部)务必加强各类试题的保密工作,确保试题安全。
各学院(部)必须确保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考题相同或相近,且同类考题的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应当保持一致;面试考题内容应能考核考生思想品德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目前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其他素质。专业学位考生面试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志趣、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面试考题必须给出参。各学院(部)必须确保各专业有一定数量的面试考题。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七、调剂录取
1、调剂的基本原则: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领域(调出专业或领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不同外语语种、数学一~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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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由调入学院(部)另行组织复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
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4、我校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对于生源短缺且无法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从校外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调剂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校外调剂考生经学院(部)和研究生院批准后,参加调剂专业组织的复试。校外调剂生的材料由本人提供。校外考生申请调剂从4月1日开始,不能提前。
5、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八、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资格 审查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包括留本校的推免生)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专业知 识测试 3月22日下午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0~5:30 3月23日上午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8:00~12:00 3月23日下午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0~5:30 3月22日上午天津大学校医7:30开始 院 3月22日下午天津大学校医1:00开始 院 3月23日上午天津大学校医7:30开始 院 体检 3月23日下午天津大学校医1:00开始 院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3月24日下午 由报考学院2:30~4:00 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部)安排 4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3月24日~3月由报考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27日 (部)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复试期间 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由报考学院(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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