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建筑(以下简称“公司”)处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社会形象、企业稳定和经济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系统,所属各级子企业应遵照执行并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第二章 预案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公司指导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
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臵方案
现场处臵方案是依据工程项目现场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由项目经理部结合现场情况,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现场处臵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安全质量环境部日常负责) 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及各 级子企业专家组 现场处置小组 第五条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公司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协调、监督和指导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2.分析、研究有关信息,决定应急处臵过程中采取的重要举措;
3.接受上级单位的领导,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令; 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5.审定新闻发布和向上级的汇报材料; 6.审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等。
第六条 安全生产应急日常办事机构为安全质量环境部,其主要安全应急职责包括:
1.接收传递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2.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处臵的综合协调;
3.跟踪事件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件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 现场处臵小组。是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需要临时派出的机构,现场处臵组长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任命派出。
现场处臵小组应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恢复组,人员由当事企业和当地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处臵具体工作;
2.接受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和应急指挥机构以及行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坚持现场统一指挥的原则;
3.参与制订和调整现场应急处臵方案;
4.收集和掌握现场事态的发展和处臵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报告;
5.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事件发生及处臵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6.根据事故处臵的情况和应急终止的条件,向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提出应急终止的建议。
第 安全质量环境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维护与实施,定期收集、分析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指导各二级子企业建立相应安全生产预案和工作体系。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分析跟踪安全事故对公司资本市场上的影响;负责舆情监控。
第十条 负责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在公司领导层的传递,协调各部门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处臵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控风险体系,协助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公司安全生产应急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支持,协助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应急专家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财务部按照费用预算目标对实际发生的日常应急管理如培训、演练等费用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第十四条 资金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应急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投资部负责要求在投资项目可研中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并作出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承诺。
第十六条 法律事务部负责为善后处臵、赔偿及索赔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
第十七条 市场与客户管理部协助对招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的列支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 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为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文化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应对及公关工作。
第二十条 信息化管理部为保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及现场处臵小组的网络畅通提供支持。 第二十一条 审计局(监事会办公室)、监察局(巡视工作办
公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对安全事故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审计、监察,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总部事务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过程中应急部门所需的车辆调度、与辖区关系的协调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部各事业部应分别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并具体负责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具体处臵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级子企业均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与公司总部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督促检查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的建立情况。 第二十五条 专家组。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建立专家库,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和技术支持。
第四章 预测预警
第二十六条 危险源监控 公司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同时,指导、监督各子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反馈安全信息。
第二十七条 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公司定期对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和预警信息、建筑行业事故动态进行收集,结合各子企业的预警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分析
和评价,定期发布预测预警文件;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监督隐患的整改和消项。
第二十 信息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除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外,应第一时间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到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事故报告流程图如下:
施工现场值班室 施工现场急救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发现人 1小时内 施工现场负责人
中建股份总部 上一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项目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 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程所在地建委 事故发生地派出所 海外事故 较大事故
国资委 第二十九条 信息处臵。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臵的初步建议,由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三十条 响应分级。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6)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它应急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第三十一条 响应行动。发生生产安全应急事件时,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如下程序采取响应行动:
1.Ⅰ级响应: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安全质量环境部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项目部、各级相关子企业、公司总部同时进入预警状态。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派出现场处臵小组,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当现场救援困难或遇紧急情况时,处臵小组可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或救护支持。
2.Ⅱ级响应。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安全质量环境部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项目部、各级相关子企业同时进入预警状态。事故单位根据本企业响应程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申请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3.Ⅲ级响应。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件时,由项目部会同事故单位进行现场处臵,并报告二级子企业及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备案。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二
级企业申请实施Ⅱ级响应行动。
第三十二条 应急结束。经实施现场抢险救援,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或设施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已消除,经现场救援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三十三条 信息发布。按照“实事求是、统一发布”的原则,根据公司新闻信息发布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权专人,及时通知公众,引导媒体正面报道,消除事故影响。
第六章 后期处臵
第三十四条 善后处臵。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处臵,清理施工现场,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事故调查小组报告现场保护情况,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第三十五条 应急评估和总结。应急处臵小组应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归档整理。安全质量环境部及现场处臵小组应将整个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
场录像、图片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章 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七条 培训。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处臵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的技能。培训可以采取授课或现场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操作。
第三十 演练。应急预案确立后,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演练的方法有桌面演练、功能性演练和实际演练。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九条 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安全质量环境部提出申请,报经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 惩罚。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
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应急预案备案。《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属地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各子企业的预案同时要报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维护和更新。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演练总结、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等资料,总结、判别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适宜性、符合性,找出预案的缺陷和不足,适时进行更新、充实和完善。
第四十三条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制定与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预案由各相关部门会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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