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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08-004

来源:独旅网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08-017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8月12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樊迅先生因公在外全权委托董事局闫前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闫前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局报告;重要事项;财务报告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拟合作开发“宁堂村自营房产用地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富华房地产公司”)拟与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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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公司”)签订《协议书》,合作开发宁堂村自营房产用地项目。

宁堂村自营房产用地项目(以下简称“宁堂村项目”)位于珠海唐家湾凤凰山北麓金凤路宁堂路段,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堂村委会,用地性质为商住地,用地面积27000 M2,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2007年9月,致远公司通过竞价投标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并于2007年10月与珠海市香洲宁堂村股份合作公司(下称宁堂股份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协议书》,致远公司拟成立单项开发的项目公司,并以此开发权与富华房地产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致远公司拟委托富华房地产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总开发承建商,负责项目的所有土地费用及全部建设资金的投入、施工图设计、施工队伍招标、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交楼。致远公司则负责项目策划、设计和房产销售。富华房地产公司根据实际支出的资金和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按年利率30%计算收益(又称总管理费)。在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开始支付富华房地产公司总管理费用并返还富华房地产公司投入的全部资金。项目其他盈余归致远公司所有,项目经营开发风险及盈亏由致远公司承担。

由于富华集团目前没有在建房地产项目,如合作项目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进行投资开发可利用房地产公司现有资源,增加一定的固定收益。另外,鉴于该项目在正式确立合作开发前尚需满足一些必要的前置条件,因此该项目存在未能达成相关条件而出现不能合作开发的可能性。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处置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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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华药业”)是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际滨,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贵州龙里,主要经营范围:中西成药的生产和销售。依据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显示,富华药业公司资产8062.59万元,负债7866.15万元,净资产196.44万元。

鉴于:1、富华药业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联程度低。2、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和市场的整合,富华药业无论在生产、销售规模和品牌产品方面都不具竞争优势,经营困难;且公司无力继续投入,不能达到经营目的。3、富华药业总资产帐面值虽然较大,但其中部分资产与负债如:对贵州房产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集团公司的流动负债均不适宜列入出让范畴。

因此为有利于转让行为的实现,进一步完成整合公司资源的目标,决定:

1、根据富华药业2007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将其拥有的对贵州房产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存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以及对集团公司的流动负债进行剥离。

2、以资产、负债剥离完成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所持富华药业股权。

会议确认相关评估结果,并授权经营班子按照上述安排负责股权处置的有关事宜。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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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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