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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其控制

来源:独旅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8年第2期 总第108期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No.2,2008 Journal of Fujian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nd Fujia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General No.108 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其控制 陈志国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福州350003) 摘要:分析了保险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针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风险控 制对策。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我国保险公司 应当从物质和观念上为今后在中国保险业全面推行综合风险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 关键词: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4X(2008)02—0077—0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而保险公司作为风险集散的中介,需要履行经 济补偿职能,对经营安全性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否则不仅会危及生存,而且可能损害千百万保户的切身利 益甚至影响社会安定。特别在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保险公司绝不能片面注重发展规模和 速度,而忽视了自身的经营风险。 一、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类型 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会遇到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决策性风险。在保险公司面临的众多风险中,大量风险是行为人在短期利益驱动下产生的,而保 险公司的内控制度与外部监管制度安排的不周密又给这些风险的产生提供了温床。这些行为不仅仅是 因为保险公司人员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不高,而是在不确定环境下,有限理性的人难以作出全面及时的决 策。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当中,具体表现在决策人对于自留责任、保险定价、利率变动、巨大灾害等问题的 估计不足而造成的风险。 2.经营性风险。一是承保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费率大幅度下降, 费用增加,以致于直接加大成本。例如在同等承保责任下,降低保险费率或提高保费返还率;在同等保险 费率下,扩大承保责任范围或提高保险金额;放宽承保条件而疏于对保险标的选择。出现恶性竞争往往 是因为经理人员为了考虑自己任期内的业绩,从而采取粗放式经营方式,盲目扩大机构,扩大市场份额, 收稿日期:2008—03—20 作者简介:陈志国(1978一),男,福建泉州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大学硕士生。 ・ 77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或采取自杀性竞争手段招揽业务。其次是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体系 科学,从业人员识别风险能力有限, 致使一些不良项目予以承保,为以后的经营埋下了风险隐患。二是理赔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被保 险人的欺诈行为。保险欺诈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我国表现尤为突出,不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国人意识 角度,都在这方面给予了“大胆者”较大的尝试空间。二是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客观上保险赔 案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理赔人员也不可能是全能专家,排除人为因素,即使保险公司聘请专家参与定 损,理赔定损特别是疑难案件的定损仍然会使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由此造成保险公司的被动理赔在 各家保险公司都是存在的。三是代理人风险,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 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国内保险业恢复以来,保险代理人的业 务量一直是各家保险公司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也为各家公司缓解了业务人员少与保费任务压力大的矛 盾。但是由于代理人自身的定性,必导致其行为约束性较差。从主观方面看,保险代理人从事的只是保 险业务的承保部分,赔付问题他是不考虑的,至少他缺乏控制风险的主动性。尽管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都 建立了核保体系,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承保当中的一切问题,大多数标的仍需要业务员做好前期的标 的的查验工作,代理业务的质量也就难免控制不力。更有甚者,代理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欺诈保险公司的 现象也时有发生。从客观方面看,随着保险主体的增加,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规范的行为还大量存 在,代理手续费标准日趋提高,保险成本越来越大,而且由于保险代理业务操作的特殊性,保险费大多数 是由代理人代收的,这就给代理人挪用、拖欠保费有了可乘之机。四是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投资和各项责 任准备金的提取风险。尽管国务院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有严格的规定,但是被高利诱惑,违规投资的现象 仍然存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保险核算中最主要的两项准备金,也正是业内人士戏 称的“调节利润杠杆”。一些公司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采取少提准备金的办法,特别是少提未 决赔款准备金,以至于来年赔款压力过大,直接影响当年的业务经营。 3.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存在于上述风险的每个方面。本文有意专列阐述,是因为道德风险与其他风 险相比更有无可比拟的危害。不论从保险人角度还是被保险人角度,都存在道德风险。 从保险人角度看,一般工作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一般工作人员表现在:承保时 为收取保费对标的状况隐瞒不报,承保时不完整履行告知义务诱保或骗保,挪用侵占保费。在理赔工作 中收受贿赂,与被保险人窜通欺诈等。高级管理人员表现在:为谋私利变相搞集资、融资或违规投资;现 在国内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级法人”制,也使有些高级管理人员在小本位的思想支配下采取准备金不实、 利润不实、搞帐外帐等“欺上”行为。央行多次下调利率后更是验证了我国保险行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脆 弱。多数公司在下调利率前是突击大上业务,用多年以后高给付的巨大压力来换取当前保费数字的“辉 煌”。所以,高级管理人员与一般工作人员相比,道德风险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其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 小则危及直接受害公司的生存,大则危及一级法人的经营。 从被保险人角度看,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是最典型的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目前,保险诈 骗在我国己愈演愈烈,并朝着集团犯罪的方向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各类保 险赔偿金中,至少有20 9/6被恶意保险客户骗走。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出险后投保;(2)发生保险事故 后故意加大事故损失,以获得高于事故本身的补偿;(3)提供虚假事故证明,将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事故编造为保险事故;(4)本不应发生事故而故意导致事故发生。 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 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应立足于“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及其有限理性这一基本事实,通 过监管和自我约束,减少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是高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1999年lo月l1日,保 ・ 78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监会颁布了《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从学历、职称、从业时间等方面提出了要 求,这一办法的颁布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高综合素质奠定了法律基础。防范风险首先要有一个好 的领导集团,有一个先进、科学的领导队伍,这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二是一般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首先 是一线业务人员,他们是业务的直接开拓者,也是控制业务风险的直接因素,尽管各家保险公司都制定了 核保、核赔体系,但是并不能做到每一个保险标的现场查验,大多数标的的查验工作仍是由一线业务人员 来做的,他们的业务素质、控制风险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都应该有一个相当科学的标准,将风险控制在 源头。其次是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中层干部是企业决策的直接推行和实施者,有时也是企业决策的参与 者,而且是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者,所以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对企业发展也将 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增强自控能力 (1)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在风险评估、风险预测、风险识别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真正 对各类保险标的做好保前查验,改善当前大多数公司仍存在的根据经验来判断标的风险状况的做法。 (2)严格承保与核保管理。一是建立科学的核保规则。保险公司应建立保险险种的规则和险种的行 政管理规则。关于保险产品的核保规则,就是要充分意识到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产品的特征,并据此特 征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不同的核保。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保险产品核保时的特殊要求、保险产品适用 人群的特点、产品销售的区域界限等。关于险种的行政管理的规则应包括:保费支付方式及形式、保单传 递时间、反要约要求、合理处理签单、申请El、生效El、核保程序等。核保行政工作是否完善,工作是否仔 细,影响到风险承保和经营活动。良好的核保行政规则的制定和遵循可以减少保险双方纠纷的发生。鉴 于上述两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核保规则,制定核保纪律,提高核保人素质, 并配套行政管理系统,使核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承保前选择和承保后选择双管齐下。在承保前选择过程中,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一方面要告诫代 理人员对投保人做初步的取舍,另一方面,核保人必须充分掌握资料和信息,对代理人初步筛选的投保人 做出承保决定。当投保人被核保人员认为是“标准风险”时,则以标准费率签发保单;而当投保人比“标准 风险”高或低时,则按统一的核保标准规范费率或微调幅度,给予相应的费率配套调整。 保险经营承保中往往因为资料限制或经验欠缺,不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在经营的 后续过程中逐步暴露,此时就应运用有关法律条款和权益规定,解除或约束未满期保单,或待保单满期后 不再续保。 承保前选择和承保后选择双管齐下,可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承保与核保环节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使公司在一个稳定的保险环境下运行。在风险核保标准的建立和方法规范的问题上,我国保险公司应着 力于投保人统计资料的建立。缺乏统计资料,就无从制定核保标准,也会使核保方法留于形式。此外,明 确代理人的权责范围,也应成为核保标准和方法实施的重要内容。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运作、费用支出、各项准备金的提取、分共保 资金的回摊等方面予以监控,并适时对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准备金充足率、资金运用收益率、应收保费率 等指标进行分析,以调整经营策略,避免风险形成或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合理定价保险产品。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定价保险产品时是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考虑预期 经营成本和预计损失等因素及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利益,做到充分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充分性,也就 是公司厘定的费率能保证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大于赔款和给付支出,使公司有利可图;合理性,是指费率 对广大投保人而言,是合理的,在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也可与同行的类似险种费率进行比较;公平 性,是指保险公司对风险程度高的投保人出立的保单费率就较高,而对风险程度小的投保人收取的费率 就相应较低。尽管费率自由化是发展趋势,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较短,风险损失信息的不完全性 尤为突出,恶性竞争仍然存在,保险监管部门严格监管费率,对防范保险公司费率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 利益十分重要。 ・ 79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4.提取巨灾风险总准备金。应对巨灾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提取总准备金。为了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的 稳定性和组织经济补偿的需要,保险公司从每年利润分配后的余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总准备 金,并逐笔积累,以应付巨灾发生时弥补亏损之用。严格来讲,总准备金是财产保险领域的准备金之一, 是构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内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保险费是根据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总量及在 确定时期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期望值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可满足保险金支付的需要,并可略有节 余。但由于损失的发生在年度间不平衡,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在个别年份可能超越损失期望,使保险公司 出现财务危机。由此,保险公司应该在日常盈余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未来发生巨灾时支付使用, 从而切实保证自身的偿付能力,最终实现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再保险也是应对巨灾风险的有一种有效方式。随着保险的深入发展和保险竞争的加剧,保险 公司已越来越倾向于在自己承保能力范围内承保巨灾风险,然后再进行再保险以防范巨灾风险,达到立 于不败之地的目的。 5.以法治“诈”,降低理赔风险。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本文主要探讨针对欺诈风险所应采取的措施。 保险欺诈的道德危险主要存在于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一方,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实际上处于被动地位。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已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令保险公司备感困扰,也使保险业本 身面临尴尬的境地。鉴于保险诈骗主要体现在理赔过程之中,保险公司以《保险法》及实施细则为理赔指 南,严格遵循保险理赔程序和工作内容;规范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减少模棱两可的条文和词句,减少理 赔双方为此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定期或不定期总结交流理赔工作难点和遇到的棘手问题,分析案情,总 结经验,提高办案素质;尽力杜绝“通融赔付”的发生,建立系统规范的理赔章程,同时,不定期对理赔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通融赔付的案件建立一套审批制度。 三、结 语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风险涉及的范围越来 越广并超越了国界。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过去那种对各种风险进行分立度量和管理的陈旧方法显然已不 适应当前发展的现状,也不符合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目前,在国际保险领域,未来保险公司风险管 理发展方向应当是全面综合的风险管理。随着中国经济逐渐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我国的保险公司将走 出国门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因此也就面临着比国内市场更大的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挑战。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顺应国际保险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了解和掌握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 念和思想体系,积极借鉴国际保险业成熟的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建立和健全我国保险公司风险防范体 系便成为中国保险业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所以,增强风险意识,积极探 索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是保险公司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保持旺盛生机的重要法宝。只有这样,才能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全面提升中国保险业的风险度量、控制及管理水平,缩短与国外保险公司在这方面 的差距,提高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许谨良,周江雄.风险管理F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2]冯乃宪.论保险公司管理机制的有效性[J].保险研究,1998(1):7—9. [3]James Atheam,Jane Sehmit Risk.Management and InsuraneeEM].Seventh Edition,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6. [4]袁辉.略论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FJ].财贸经济,2002(6):62—64. [5]李宗璋.谈谈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I-J].企业经济,2002(9):85—86. [责任编辑:刘梅康] ・ 8O・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The Management Risk and the Risk Control in Chinese Insurance Company CHEN Zhi—guo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d the risk in the operating of Insurance Company and put forward con— crete countermeasure to control the risk aimed to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in insurance company.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financial integration,the risk facing Insurance Company became bigger and bigger and Chinese Insurance Company should fully prepare for implementing the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in Chinese insurance industry later from the sub— stance and concept. Keyword:Insurance Company;Management risk;Risk control ’‘~・..‘‘~・..‘‘~.. (上接第53页) On Creating Condition to Make More People Owning Property Income PENG Teng Abstract:At present phase,the residents’property income rapidly going up while the proportion was still quite low and the distribution gap was also quite large.In the report of the 17 party congress, to“create condition to make more people owning property income”was put forward which was not only an theoreticalinnovation of Marxism's income distribution,but a realistic need to realize social stability, transforming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means and constructive harmonious society.Therefore,it should create conditions of law,economy,market and taxation and etc.to make more people owning property income. Keyword:Property;Property income;Income dis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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