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词解释
1. 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
且得不到该外国的很合理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该外国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家或国民的利益。
2. 引渡:引渡是指一国依据条约或基于互惠原则,把属于本国境内的被
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3. 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各国前后一致地、不断重复
所形成,并被广泛接受为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或制度。 4. 内河:内河是指从其发源地到河口完全位于一国境内的河流。
5. 条约的保留: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
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无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二. 简答题
1. 领土的取得方式
1) 先占:先占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有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
权的行为。
2) 时效: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
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 3) 添附:添附是指国家领土由于新的形成而增加。添附有两种情况:
一是由于自然的作用使国家的领土扩大,即“自然添附”;二是人力的作用所致,即“人为添附”。
4) 割让: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本国的部分领土转移给他国。割
让一般分为强制性的割让和非强制性的割让。在强制性割让的情况,领土的转移是无代价的,它往往是战争的结果,一般是战胜国迫使战败国签订和约,将战败国的部分领土据为己有。非强制性的割让是指国家在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地转让部分领土,其具体形式包括买卖、交换或者赠送。
5) 征服:政府是指国家以武力对他国领土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兼并
而取得该领土的主权的方式。
6) 全民投票:全民投票又称“全民公决”,是指国际法承认在特定条
件下,有某一领土上的居民充分自主地参加投票,以决定该领土的归属的方式。
7) 恢复领土主权:恢复领土主权是指国家收回以前被别国非法占有
的领土,恢复本国对有关领土的历史性权利。
2. 国籍的取得方式
(一) 因出生而取得国籍
1) 依血统原则取得国籍,就是根据血统关系取得国籍,即以
父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的国籍。
2) 以出生地原则取得国籍,该原则是指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
的出生地来决定。
3) 以混合原则取得国籍,是指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
的原则取得国籍。
(二) 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1) 因自愿申请入籍,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通过自愿申请而
取得一国国籍。
2) 因婚姻而入籍,是指一国国民由于与他国国民结婚而取得
他国国籍。
3) 因收养而入籍是指一国国民收养无国籍或具有外国国籍
的儿童为样养子女,而使被收养的儿童取得收养者国家的国籍。
4) 因交换领土而入籍,是指一国国民根据国家见缔结的条约,
随领土交换而取得他国国籍。
三. 论述题
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二. 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 三.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四. 不干涉内政原则
五.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六. 国际合作原则 七. 民族自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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