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的有效实施,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
3. 负责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申请材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附件2);
(4)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
(5)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等和关键
加工环节信息。
(6)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7)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8)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
(9)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4.2 备案条件
符合《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卫生条件。
4.3 备案期限
备案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技术审核(文件评审、现场检查、跟踪评审)时间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备案办理时限内。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验证的,或现场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未能完成整改的,延长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4.4 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其分支机构代为受理备案申请、组织评审。
4.5受理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形式审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要提交补正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
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4)。
申请事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或审查发现企业提交虚假材料的,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5)。
4.6技术审核
做出受理决定后,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需要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10日内指定评审组并将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评审组。评审组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和对需现场检查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组织对企业跟踪检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需现场检查的实施范围。未列入现场检查实施范围的企业,评审组可根据文件审核结果向直属检验检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提出实施现场检查的建议,经确认同意后实施现场检查。
采用企业获得第三方认证结果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评审组文件审核认为企业需要补正材料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在30日内提交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或申请人提交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报告。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附件6)。
需现场检查的,经文件评审符合要求后,评审组与申请人商定现场检查日期。现场评审存在不符合项的,评审组要求企业在合理的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评审组应组织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评审组在评审结束后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和相关材料。
4.7 审批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
4.7.1 审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对评审组上报评审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复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上报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
4.7.2 批准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根据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提交的报批材料和审查意见,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4.7.3发证
对准予备案的, 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颁发备
案证明。对不予备案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附件6)。
4.8 公布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报国家认监委公布。
4.9变更和重新办理 4.9.1变更
获证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企业名称、地址,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变更/重新办理申请单》(附件7)并提交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按工作程序批准变更申请。
4.9.2重新办理
获证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增加或减少备案品种,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的,应当在变化前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变更/重新办理申请单》(附件7)并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视情况予以重新办理相关备案事项,必要时按初次申请备案的工作程序重新备案。
对准予变更和重新办理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必要时颁发新的备案证书;对不予变更和重新办理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出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不予变更/重新办理通知单》(附件8)。
4.11延续备案
备案证书的有效期4年。获证企业应至少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续备案申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工作程序对获证企业进行复查评审,做出是否准予延续备案的决定。
5.监督管理 5.1内部工作监督
国家认监委、检验检疫机构法制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备案工作进行监督。
5.2对评审工作的监督
国家认监委、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对评审组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5.3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国家认监委、检验检疫机构按《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应对企业进行的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
国家认监委可根据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
5.4问题处理
5.4.1限期整改、暂停使用备案证明
获证企业存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相关工作程序,向企业出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和暂停使用备案证明通知书》(附件9),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暂停使用备案证明。经审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整改合格后,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向企业出具《恢复使用出
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通知书》(附件10)。
5.4.2 注销备案证明
获证企业存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相关工作程序,向企业出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销备案通知书》(附件11)并收回该企业的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5.4.3 撤销备案证明
获证企业存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相关工作程序,向企业出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撤销备案通知书》(附件 12),收回该企业的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6.附则
本工作规范由国家认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自查表 (3)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4)申请受理通知书 (5)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不予备案通知书
(7)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变更/重新办理申请单 (8)备案不予变更通/重新办理通知书
(9)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和暂停使用备案证明通
知书
(10)恢复使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通知书 (1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销备案通知书 (1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撤销备案通知书
附件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备案申请书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延续备案
□重新申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
填表须知
一、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在封面“申请形式”的“□”中,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打“√”。 三、申请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
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3.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对列入《备案需评审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还应包括HACCP体系文件(含HACCP计划和危害分析工作单等);
4. 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以及生产工艺关键部位的图片资料。
5. 申请注册登记产品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料、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五、“生产企业地址”:企业地址应为企业法定地址,如果企业法定地址与车间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点时,应同时注明车间所在地地址。
六、“重新申请”系指对被技术审核不合格的或被撤销备案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重新申请备案的。
七、“生产企业认证情况”系指企业获得HACCP、ISO9000、ISO14000 、ISO22000、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认证的情况。
八、“申请收到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法人及授权负责人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 厂区面积 建厂时间 加工车间 总 面 积 平方米 平方米 电话/传真 E-Mail邮 编 营业执照 编号及日期 最后改扩建时间、内容 本次申请品种 的车间面积 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 容量 吨 吨/时 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 主要销售市场 质量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员 冷 藏 库 面积 平方米 仓库能力 能 力 容量 吨 面积 平速 冻 库 速 冻 机 方米 能 力 能 力 容量 吨 产 品 名 注册 设计生产能力 称 商标 本次申请 的备案产品 产 品 名 注册 称 商标 设计生产能力 其他产品 管理负责总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人 姓 名 总 人 生 产 人 员 数 企业人数
实施时间 HACCP 小组成员 认证种类 生产企业 认证 情 况 HACCP 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卫 生 控制 体 系 运 行 状 况 设 备 名 称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企业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的情况 认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规格型号 购置年份 运行现状 操作 负责人
设 备 名 称 主 要 检 验 设 备 检测项目 计量检定情况 操作负责人 备 注
我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保证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愿支付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本企业评审、验证、检查、监督管理等发生的合理费用。 随附资料包括: 、 、 、 、 、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声明
□ 同意接受该企业提交的申请。 年 月 日 申请受理意见经办人签名: 。 □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属于备案范围,或审查发现企业有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决定不予受理。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意见月 日 □ 决定由 (评审组组长)、 、 (评审组组员)组成评审组,完成对该企业的评审工作。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由备案主管部门填写)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技术审核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 存在不符合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 日。 二、HACCP体系验证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 存在不符合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 日。 评审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三、不符合项整改跟踪情况: □ 已经整改,合格。 □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不合格。 □ 未进行整改,不合格。 评审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同意发证(换证)。 备案证明编号 : 备案证明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不同意发证(换证)。 □ 其他: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审批意见: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评审结论”栏第一、二项或其中一项应在完成现场评审或验证后根据情况填写,第三项应在不符合项跟踪检查结束后填写。
附件2:申请备案企业自我声明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本企业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企业充分认识到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能够按照要求保留整个食品链(包括从初级产品开始到最终消费整个过程)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3. 本企业了解并能符合国家和相关输入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所含成分均已经境内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范围生产加工,没有在食品中使用任何未经批准的化学物质、生物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 本企业已经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国家、相关输入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了自我评估,并对自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经自我评估认为已基本满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要求,具有与生产、加工、储存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
和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内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存,保证食品没有受到致病微生物、化学成分、环境污染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自我评估表 企业名称: 填写人: 填写须知
一、本评估表作为评价企业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客观证据,需逐项如实填写或打印,文字工整、清楚。
二、本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或骑缝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 三、本表适用于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企业落实要求 生要求》内容 递交证据 评估 自我 说明 第二条(基本原则) 申请出口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应依照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并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企业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并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以危害分提供企业的质量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手册和程序文件 □符合 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体系需 运行 包含第三条和其他有程序建立要求条款中所明确的内容。 企业建立了保留食品链的安全文件名称 (三)保留食品链的食品安全信信息的制度,并保持产品可追 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溯性。记录备查。 (四)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第 页 提供两类人员的□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名单,包括姓名、□符合 量管理人员的能力数量可与生学历、工作和培 □不符合 产相匹配。 训经历、资格证书(若有) (五)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人企业要对可能的人为蓄意污染文件名称 为故意污染风险及可能的突发问行为和各种突发问题建立预防 题,建立预防性控制措施,必要控制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在第 页 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必要时,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符合 □不符合
计划。企业的应急预案和食品防护计划(必要时)备查 (六)建立诚信机制,确保提供企业建立诚信体系,为向检验 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检疫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负责 □符合 □不符合 第三条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组成及运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达到如下要求: (一)分析产品的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消费方式及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工序,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控制有效、及时纠正偏差、持续改进不足,做好记录; 提供产品说明和根据产品说明(包括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储存条件和消费方式)和工艺,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危害,确定预防措施;对关键工序,进行监控、纠偏、持续改进不足等,并有效记录。 记录备查。 工艺流程图; 提供食品本身和生产过程相关的□符合 潜在危害; □不符合 提供对关键工序□不适用 的监控、纠偏、持续改进不足措施的程序文件。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二)建立并有效执行原辅料、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合格供应文件名称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商评价程序。 格供应商评价程序; 记录备查 第 页 (三)建立并有效执行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生产过程文件名称 卫生控制程序,确保加工用水各环节的卫生控制程序。 第 页 (冰)、食品接触表面、加工操记录备查
作卫生、人员健康卫生、卫生间设施、外来污染物、虫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等处于受控状态,并记录; 文件名称 (四)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 □符合 系统,准确记录并保持食品链相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全过程的第 页 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批次、标识信标识和追溯体系。 息,实现产品追溯的完整性和有记录备查 效性; 提供某工作日从□不符合 原辅料、加工到□不适用 成品入库各环节的全套追溯记录 (五)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警示,必要时召回; 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 记录备查 文件名称 □符合 □不符合 第 页 □不适用 文件名称 第 页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六)建立并有效执行对不合格企业建立和有效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品的控制制度。 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记录备查 等内容; (七)建立并有效执行加工设备、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设备、设文件名称 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加工设备、施的维护保养程序。
□符合 □不符合 设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 记录备查 第 页 □不适用 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对各类员文件名称 (八)建立并有效执行员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保证不同工的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 录,培训内容应与相关岗位相第 页 □符合 □不符合 岗位的人员熟练完成本职工作; 匹配。 记录备查 提供当年的培训□不适用 计划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九)建立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审核文件名称 度,持续完善改进企业的安全卫制度,持续改进。 生控制体系; (十)对反映产品卫生控制情况记录备查 第 页 文件名称 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并执行标记、 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记录管理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第 页 规定,记录真实、准确、规范。和处理等管理规定。所有记录应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 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2年。 第四条 (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企业类型) 列入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列入范围的企业,需按照国际提供企业□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要求建立了HACCP体系文□不符合 食品生产企业范围的出口食品生控制所有显著危害的HACCP件 □不适用 产企业,应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计划,并有效、持续地实施。
员会《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HACCP支持性文件,CCP的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监控、纠偏、验证记录备查。 体系。 第五条 (生产和管理人员)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其生产和管理人员适合其岗位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生产区域应保持良好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保持清提供一份个人卫□符合 的个人清洁卫生和操作卫生;进洁卫生和操作卫生。应制定个生检查表记录 □不符合 入车间时应更衣、洗手、消毒;人卫生检查要求,每日填写个□不适用 工作服、帽和鞋应保持清洁卫生; 人卫生检查表。 (二)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应与食品生产相关人员应定期体 □符合 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出现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符合 伤口感染或者患有可能污染食品企业人员花名册和参加体检人□不适用 的皮肤病、消化道疾病或呼吸道员记录备查 疾病者,应立即报告其症状或疾卫生管理人员应对员工的健康 □符合 病,不得继续工作; 状况进行检查,患病后不得继□不符合 续工作。员工患病后处理记录□不适用 备查。 (三)从事监督、指导、员工培企业的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熟悉提供相关法律法□符合 训的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具备相应规、食品安全卫□不符合 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相资质和能力;能够回答检查人生标准的清单 □不适用
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员的询问。相关的国内外法律、具备适应其工作相关的资质和能法规、标准备查。 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环境卫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避免污染,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厂区选址、设计、建造时,应场所及其他污染源,其设计和建保证周边及内部不存在有碍食提供厂区门口照□符合 造应避免形成污垢聚集、接触有品卫生的情况。 片、厂区平面图 □不符合 □不适用 毒材料,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厂区内所有房间均可开启、备 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查。 (二)生产区域宜与非生产区域 □符合 隔离,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得生产区不受非生产区的污染和 □不符合 生产区域不会受到非生产区域污干扰。 □不适用 染和干扰; (三)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相应储存设施、污水处理、废 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成弃物和垃圾暂存等设施与生产品、化学物品和包装物料的储存能力相匹配。 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废弃物和企业的生产能力、各储存库的垃圾暂存等设施; (四)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硬化路面(如混凝土或沥厂区地面符合要求 青路面等),路面平整、无积水、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面积和储存能力数据备查。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无积尘; 厂区内没有卫生死角和蚊蝇滋 (五)避免存有卫生死角和蚊蝇生地;盛放和运输废弃物的容孳生地,废弃物和垃圾应用防溢器,应防溢味、不透水、防腐味、不透水、防腐蚀的容器具盛蚀 放和运输,放置废弃物和垃圾的放置废弃物和垃圾的场所保持提供照片 场所应保持整洁,废弃物和垃圾整洁,废弃物和垃圾应及时清应及时清理出厂; 理出厂 (六)卫生间应有冲水、洗手、厂区卫生间具有相应设施,可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保持足洗手、通风、清洁、防蝇虫、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保持无异味。 清洁、无异味; (七)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无厂区排水没有拥堵、外溢,无□不符合 异味 异味 □不适用 (八)应有防鼠、防虫蝇设施,企业防鼠、防蝇虫措施符合要 不得使用有毒饵料;不宜饲养与求;若为外包,有委托书或合生产加工无关的动物,为安全目同。不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的饲养的犬只等不得进入生产区为安全目的饲养的犬只等不得域; 进入生产区域。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防鼠、防蝇虫图和设施备查。 (九)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 废水、废料、烟尘的处理符合烟尘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国家有关规定 关规定。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第七条(车间及设施) 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及设施均应设置合理,易于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清洗,与食品接触的物品、装置和设备表面均应保持清洁、光滑,以合适的频次进行有效清洗和消毒,并符合下列要求: 车间的面积、高度与生产能力 (一)车间的面积、高度应与生相适应;布局合理。 提供车间平面图 □符合 产能力和设备的安置相适应,满企业各车间面积和人员数量的和主要工序照片 □不符合 足所加工的食品工艺流程和加工数据备查,车间内所有房间备卫生要求;车间地面应用防滑、查 密封性好、防吸附、易清洗的无车间地面材料符合要求、无积毒材料修建,具有便于排水和清水,污水流向合理。 洗的构造,保持清洁、无积水,确保污水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车间出口处,排水口、通风口区域;车间出口及与外界连通处有有效的防虫防鼠/防虫设应有防鼠、防虫蝇措施; 施。 子 □其他 墙面材料: 幕 □暗道 □帘□不适用 用:□风幕 □水□不符合 车间出口处采□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地面材质: □符合 □不适用 (二)车间内墙面、门窗应用浅车间内墙面、门窗材料符合要
□符合 色、密封性好、防吸附、易清洗求;可开启的窗户装有防虫蝇 的无毒材料修建,保持清洁、光窗纱 滑,必要时应消毒,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防虫蝇窗纱; 车间屋顶、天花板及架空构件 (三)车间屋顶或者天花板及架能防止灰尘、霉斑和冷凝水,空构件应能防止灰尘、霉斑和冷保持清洁。 凝水的形成以及脱落,保持清洁; 企业控制冷凝水的措施备查。 (四)车间内应具备充足的自然所有车间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或人工照明,光线以不改变被加施;光线强度适宜;固定的照工物的本色为宜,光线强度应能明设施应具有保护装置。 保证生产、检验各岗位正常操作;所有人工照明设施均可开启、固定的照明设施应具有保护装备查 置,防止碎片落入食品; 在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工序和 (五)在有温度、湿度控制要求场所,安装温湿度显示装置。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湿度显示装关键工序的温湿度显示装置的置; 温度准确性及校准记录备查。 (六)车间应具有适宜的自然或车间内通风良好。空气从清洁 机械通风设施,保持车间内通风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 门窗材料: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良好。进排风系统在设计和建造上应便于维护和清洁,使空气从高清洁区域流向低清洁区域; (七)在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设足车间内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消够数量的洗手、消毒、干手设备毒、干手设备或者用品、鞋靴或者用品、鞋靴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适用时),洗手水龙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必要时头为非手动开关;必要时,车车间还应供应用于洗手的适宜温间还应供应温水 度热水; (八)设有与车间连接并与员工更衣室与车间相连接、与员工 数量相适应的更衣室,不同清洁数量匹配,不同清洁程度要求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 视需要设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卫生间,更衣室和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卫生、无异味,其设施和布局应污染 避免对车间造成污染; (九)车间内宜有独立区域用于清洗消毒工器具的区域不会对 食品容器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加工区域造成污染; 防止清洗消毒区域对加工区域的清洗消毒区设施应易于清洁,污染,清洗消毒设施应易于清洁,必要时,有热水工艺。 具有充分的水供应和排水能力, 提供照片 更衣室、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提供照片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必要时供应热水; (十)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和容器(一次性使用的容器和包装除提供照片 □符合 外),应用耐腐蚀、防锈、防吸附、食品接触表面材料符合要求,□不符合 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成,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无锈、无损坏 □不适用 应易于清洗消毒,摆放整齐并维护良好; 盛装废弃物及非食用产品容器(十一)盛装废弃物及非食用产的材料符合要求且有标识 品的容器应由防渗透材料制成并予以特别标明。盛装化学物质的盛装化学物质的容器有明显标容器应标识,必要时上锁; 识,必要时上锁。 □不适用 (十二)应设有充分的污水排放系统并保持通畅,应设有适宜的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处置符合要□不符合 废弃物处理设施,避免其污染食求,不会污染食品或加工用水 □不适用 品或生产加工用水; (十三)原辅料库应满足储存要车间内的原辅料储藏设施要符求,保持卫生和整洁,必要时控合要求,防止受到污染 制温度和湿度;不同原辅料分别□不适用 □不符合 提供照片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存放,避免受到损坏和污染。 第八条 (水) 生产加工用水(包括冰、蒸汽)应确保安全卫生,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属于城市供水的,应按当生产加工用水若使用自来水,提供最近一次水□符合 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每年检测并每年一次送到官方机构进行检质检测报告 取得官方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测,并且检测合格。 (二)属于自备水源的,应在使 提供最近二次水□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不适用 用前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若为自备水源,在使用前及每质检测报告 格;使用中应至少每半年检测一半年一次送到官方机构进行检次并取得官方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测,并且检测合格。 明; (三)进口国(地区)对水质有若进口国(地区)有额外要求,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需要遵照执行。记录备查。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四)储水设施、输水管道应用无毒材料制成,出水口应有防止适用时,储水设施、输水管道回流的装置。储水设施应建在无须符合卫生要求;出水口应有污染区域,定期清洗消毒,并加防止回流的装置 以防护;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五)非生产加工用水应在充分适用时,非饮用水管道独立且 标识的独立系统中循环,不得进标识清楚,不得进入饮用水系□符合 □不符合
入生产加工用水系统。 统。 □不适用 第九条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符合下列要求: 对原辅料供应商现场审核时,提供对初级农产(一)根据原辅料特性,应避免关注初级生产过程中,是否受品供应商的现场□符合 其初级生产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到环境污染物、农业投入品、审核文件(适用□不符合 物、农业投入品、化学物质、有化学物质、有害生物和动植物时) 害生物和动植物病害等污染; 病害的污染。记录备查。 (二)应采购、使用符合安全卫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生规定要求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关产品的采购符合要求,要求剂、食品相关产品,要求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并对其全提供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面评价;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件,并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文件的原辅料进行检验。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供应商评价、采购、检验记录原辅料,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备查。 行检验; (三)二次加工的动物源性原料对于次级生产商,其动物源性 应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原料,应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食品生产企业; 案的出口食品企业。记录备查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不适用 (四)不改变食品性状或仅进行分包装企业,其原料来自检验
□符合 简单切割、不使用其他物理或化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食品企学方法处理食品的分包装出口食业。记录备查。 品生产企业,其原料应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五)进口原辅料应提供有效的出口国(地区)证明文件及检验证明文件及CIQ的合格证明。 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检验合格证记录备查(适用时)。 明; (六)应建立食品原辅料、食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相关记录 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内容符合要求。 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其名称、规记录备查。 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具备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 进口原辅料应有出口国(地区)□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的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标准;每批□不符合 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有验收合格后才使用。 □不适用 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验收标准和记录备查。 超过保质期的以及非食品用途的有对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食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产品不应用于食品生产; 置符合规定。记录备查。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地区)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品关要求。添加剂的要求及使用□不符合 (七)应依照国家和相关进口国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需符合相
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记录备查。 食品添加剂。 □不适用 第十条 (加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防止交叉污染,确保产品适合消费者食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工工艺应设计合理,防止交叉污染;根据加工工艺和产加工过程应防止发生各类交叉品特性,通过物理分隔或时间交污染;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错,将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域域须分开设置。 分开设置,控制加工区域人流、物流方向,防止交叉污染; 适用时,建立并有效实施对有有温度控制要求(二)根据加工工艺、产品特性温度控制要求的工艺,进行加的工艺: 和预期消费方式,控制加工时间、工时间、产品温度和环境温度 产品温度和车间的环境温度,保的控制;经常测量温度显示装证温度测量装置的准确性并定期置的准确性、定期对其校准。进行校准; 准确性检测和校准记录备查。 (三)应对速冻、冷藏、冷却、特殊环节名称: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提供照片 热处理、干燥、辐照、化学保藏、适用时,企业对其特殊加工环 真空或改良空气包装等与食品安节进行有效控制,控制措施应控制措施的依全卫生密切相关的特殊加工环节有依据 进行有效控制,应有科学的依据据:
或国际公认的标准证明该环节采取的措施能够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四)建立并有效执行生产设备、文件名称 建立并执行车间内的清洗消毒工具、容器、场地等清洗消毒程 程序,专人负责检查。 序,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第 页 每日清洗消毒记录现场备查 专人负责检查; (五)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对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合格品、不合格品、跌落地面的产品和废跌落地面产品、废弃物的管理弃物,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符合要求。 分别收集盛装,并由专人及时处理,其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水、废料不对产品和车间卫废料不得对产品及车间卫生造成生造成污染 污染; (七)内外包装过程应防止交叉内外包装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污染,必要时内外包装间应分开染;包装材料要防止污染食品 设置;用于包装食品的内、外包装材料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并保持包装的标识应符合国家和相关提供照片 清洁和完整,防止污染食品;再进口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提供照片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次利用的食品内外包装材料要易标准的要求。 于清洁,必要时要进行消毒;包国内外对标识的要求备查。 装标识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进口国□不适用 □ 不同区域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独立库房 包装物料间保持干燥。内、外包装物料间应保持干燥,内、外□其他: 包材分开存放,防止受到污染。 包装物料分别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第十一条 (储存、运输)出口食品的储存、运输过程应卫生清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库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蝇虫设□符合 施;库内产品应有明显标识以便储存库及库内产品应符合要求 追溯,并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不适用 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 (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各类冷库的温度、湿度符合工提供照片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提供照片 艺要求,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应满足产品温度、湿度控制要求,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定期除霜,除霜操作不得污染库内产品或造成库内产品不符合温度要求;
置。每日人工检测并与自动温度记录装置比对,定期校准。记录备查。 定期除霜,除霜操作不得污染 库内产品或造成库内产品不符□符合 □不符合 合温度要求; □不适用 (三)运输工具应保持卫生清洁并维护良好,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制冷、保温等设施;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运输过程中保持必要的温度和湿据产品特点配备相关设施。 度,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和污染,必要时应将不同食品进行有效隔离。 提供照片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第十二条(化学物品)企业使用化学物品应避免污染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厂区、车间和实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化学物品应专库存放,标识清油、润滑油、化学试剂等应专库晰,建立并严格执行化学品储存放,标识清晰,建立并严格执存和领用管理规定,有专人保行化学品储存和领用管理规定,管并记录。 设立专人保管并记录,按照产品记录备查。 的使用说明谨慎使用; (二)在生产加工区域临时使用在生产加工区域临时使用的化 的化学物品应专柜上锁并由专人学物品,应专柜上锁并由专人保管; 保管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提供照片
化学物品的使用,应避免对食 (三)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品、食品接触表面、食品包装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物料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 (检测)。企业应通过检测监控产品的安全卫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如内设实验室,其应若有内设实验室,则不可对生 提供照片及实□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布局合理,避免对生产加工和产产加工和产品造成污染。 验室人员的相关□不符合 □不适用 术资格的检测人员,具备开展工和检测要求的能力。 作所需要的实验室管理文件、标实验室具备相应的管理文件、 □符合 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标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检测仪器应按规定进行计量或校备,实验设备需经过校准和计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抽量。相关资料备查。 样,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应按照规定抽样、检验和判定, 准、企业标准等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保有相应检验记录。 判定,并保有检测结果记录; 记录备查。 (二)企业如委托社会实验室,如果企业有外部委托实验室,适用时,提供委□符合 其承担的企业产品检测项目,应应有委托合同,被委托实验室托合同和被委托□不符合 具有经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相具有相关资质。 应资质和能力,并签订合同。 明 第十四条(新技术/新工艺/传统生产工艺) 新技术/新工艺应提供科学的依据或国际公认的标准
品造成污染,应配备相应专业技检验人员具备履行实验室程序资质证明。 □不符合 □不适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实验室的资质证□不适用 证明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应提供科学的依若有新技术/新工艺,应提供依据或国际公认的标准证明其符合据或证明,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安全卫生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后方可应用 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若有传统工艺,须有保证食品必要时可按传统工艺生产加工产安全卫生的措施 品。 企业声明: 本企业自愿依法履行备案手续,遵循诚信、守法的原则;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符合规定形式。 本企业的上述声明出于自愿,并愿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不适用 □不符合 相关措施: □符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附件3: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 ) 补字[ ]第 号
:
你(单位)申请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如需咨询,请与 联系,电话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申请受理通知书
( ) 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提出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你单位申请项目需进行以下技术审核: □ 文件审核 □ 现场检查
技术审核需所需时间为 30个工作日。如仅需要进行文件审核的,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及时现场检查和对现场检查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的时间不计入技术审核时间。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
附件5: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 未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申请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经审查,不需要取得备案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附件6:
不予备案通知书
( ) 未备字[ ]第 号
:
你(单位)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经审查,不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要求,不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理由
附件7: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变更/重新办理申请单 ( )变字[ ]第 号 申请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备案品种 法人和法定 代表人 电 话 备案编号 申请变更原因 原情况: 申请变更变更情况: 原因及情 况 (以上由申请人填写。对变更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应注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可另加附页。)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在括号内注明 “同意”或“不同意” ( )企业名称、地址信息变更 ( )备案品种变更 (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变更 ( )主要设施改建、扩建, ( )企业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其他变化: 。 经办人: 负责人签名: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本变更单一式2份,申请变更企业、直属局备案备 主管部门各存 1份。*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注 照正本和复印件、含公司印章、法人签名的情况说明、股东决议等相关材料。
附件8: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不予变更/重新办理通知单
( )未变更字[ ]第
号
:
你(单位)申请 变更事项,不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变更 。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和暂停使用备案证明通知存根 ( )暂字[ ]第 号
企业地 企业名称 址 备案编 产品名称 号 原因: 限期整改/暂停出口报检 整改期限: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案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部门审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核意见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 疫机构审批负责人签名:
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本通知抄送检务等有关检验检疫部门。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和暂停使用备案证明通知书 ( )暂字[ ]第 号 企业地 企业名称 址 备案编产品名称 号 限期整改/暂停出口报检原因
你企业存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八条所列问题,我单位决定 自 年 月 日起,限 日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你企业出口报检。 备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恢复使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通知存根
( )恢字[ ]第 号 企业名企业地 称 址 备案编产品名称 号 暂停出口报检通知单编号: 恢复出口整改结果: 报检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检验检疫 机构备案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主管部门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直属检验 检疫机构责人签名: 审批意见 负年 月 日 备注 本通知抄送检务等有关检验检疫部门。
恢复使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通知书
( )恢字[ ]第 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产品名称 备案编号 你企业原存在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所列问题, 经审核你企业已完成整改,我单位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恢复你企业出口报检。 备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销备案通知存根
( ) 注字[ ]第 号 企业名 企业地 称 址 备案编 产品名称 号 失效原因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经办人签 : 负责人签名: 主管部门年 月 名 日 审核意见 直属检验 检疫机构负责人签名: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本通知抄送检务等有关检验检疫部门。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销备案通知书
( ) 注字[ ]第 号 企业名 企业地称 址 备案编产品名称 号 失效原因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注销你企业备案证明,自 年 月 日起不得生产出口食品。 备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撤销备案通知书
( ) 撤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取得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理由: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撤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备案印章 年
日
说明: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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