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中的依法行政
系 别 继续教育学院 年级专业 2011级法学(函授专升本科) 学 号 CHB131125008 姓 名 臧德炯 指导教师 胡志斌 完成日期 2012-8-19
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目 录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1) 二、路政管理工作职责的法律界定和管理内容„„„„„„„„„„„„„(1) (一)路政管理工作职责的法律界定„„„„„„„„„„„„„„„„„(1) (二)路政管理工作内容„„„„„„„„„„„„„„„„„„„„„„(1) 三、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制„„„„„„„„„„„„„„„„„„„(2) 四、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2) (一)职责交叉,矛盾突出„„„„„„„„„„„„„„„„„„„„„(2)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内部执法不统一„„„„„„„„„„„„„„„(2) (三)执法队伍建设质量不高,人员素质差„„„„„„„„„„„„„„(2) (四)内部管理不科学„„„„„„„„„„„„„„„„„„„„„„„(3) 五、依法行政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思路„„„„„„„„„„„„(3) (一)路政管理职责的分工必须依法予以明确„„„„„„„„„„„„„(3) (二)内部执法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一体化”执法机构„„„„„„„(4) (三)抓好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4)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5) 六、结论„„„„„„„„„„„„„„„„„„„„„„„„„„„„„(5) 参考文献„„„„„„„„„„„„„„„„„„„„„„„„„„„„„(6)
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中的依法行政
内容摘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本文针对我国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中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实现依法行政的对策。
关键词:高速公路; 路政执法管理; 依法行政; 问题; 对策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没有法就没有行政依据的基础。在我国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甚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亦即规章以上的法律文件都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其次,依法行政之中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所从事的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因此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标准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高速公路是指按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设有高速公路标志和有关设施,专供车辆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道路。高速公路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但也逐渐形成了发展不断提速和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从而导致了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在营运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的较大反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速公路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管理在高速公路经营中的核心地位和巨大作用。因而,通过依法行政促进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尽快赶上高速公路的发展势头,是我们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路政管理工作职责的法律界定和管理内容 (一)路政管理工作职责的法律界定
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 “路产 ”)的行政管理③。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④。 (二)路政管理工作内容
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界定,以我省管理为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主要内容可
②
以概括为三个部分:
1、保护路产 所谓路产是指公路财产,主要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照明、收费等设施和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2、维护路权 所谓路权是指公路路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也表现为交通主管部门为清除非法侵占公路路产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3、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因其采用全封闭、全立交、渠化通行、全部控制出入的特点,其路政管理观念与一般普通公路在内容上有不同之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除要保证路产设施完好、维护路权不受侵犯外,还应包括维持良好的行车秩序、提供路况信息、清理路面障碍、参与抢险救护、为司乘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等其他管理职责,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⑤。
三、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较快,但在高速公路的管理上,特别是在路政管理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
管理主体多元化,行业管理难以到位。根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公路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公路行业管理职责⑥。但就以何种方式,如何行使以及行使哪些管理职责,却缺乏相关法律和法规,导致交通主管部门与高速公路经营主体之间定位不清、关系不明,使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职能受到削弱。
四、当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高速公路在路政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职责交叉,矛盾突出
从全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来看,通过地方立法,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较普通公路路政管理在职责上大都增加了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这是因为高速公路的全封闭、全部控制出入的特点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沿线点多、全线巡逻、统一管理、集中领导的特点所决定的,这就出现了公路路政和交通安全管理各自的职责产生交叉。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内部执法不统一
目前,全国对高速公路的路政执法工作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指导,各省、市也没有实现完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路政执法的内容和职责全国也没有完全统一。这种状况导致了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执法环境和执法威信受到了极大影响,这种各自为政的执法体系,造成了实际执法工作中困难重重。 (三)、执法队伍建设质量不高,人员素质差
执法队伍是执法机构的基础,基础不牢,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就会受到很大
影响。执法队伍建设关键在人的管理,包括执法人员的作风、纪律、行动和执法素质方面。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往往是一个新组建的执法队伍,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筛选,进入执法角色后,执法人员在作风、纪律、行动上都能较好地遵守,执法工作的开展也有声有色。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性质的单调和管理上的一些不完善,特别是多部门的交叉管理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执法威信的下降,致使路政执法队伍管理难度加大。如果执法队伍建设跟不上,执法人员就自然会出现在作风、纪律、行动上逐渐产生涣散、松劲情绪,不求上进、不思进取,这样就势必影响到执法工作的开展。
当前,在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作风不硬。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认为路政执法不如公安交警执法,路政执法本身也硬不起来。
2、纪律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畏难情绪大,甚至出现一些违法违纪行为。
3、行动不一。缺乏整体感,不服从统一指挥。
4、素质不高。不思进取,执法工作缺乏策略性和政策性,不能准确运用法律依据,甚至出现执法违法现象。 (四)、内部管理不科学
内部管理是执法机构的内在动力,直接影响着一个执法队伍的形象。内部管理主要依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发展态势。但由于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也导致了因内部管理不科学影响了执法队伍和执法工作的开展。内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不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办事; 2、制度制定不科学、不规范; 3、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4、落实制度不力。
五、依法行政,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思路
路政管理作为高速公路的执法主体,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加强管理。但由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这一新兴管理部门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省、市都在摸索和探讨中,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如何加强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结合工作中的管理实践,现提出以下四点看法。
(一)、路政管理职责的分工必须依法予以明确。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治国方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无论采取何种管理体制,依照法律来明确界定职权,是一个执法机构的执法基础。目前,我国在公路管理上已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省也已经颁布实施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以上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和我省的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项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细则,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法律依据还很不完善,由于受部门立法的影响,在与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交叉上,经常产生矛盾和纠纷,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当前,对于全国高速公路管理,国家应当结合管理体制问题尽快颁布实施高速公路管理的单项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各管理职能部门的职权,依法行政,避免出现一些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扯皮、见利就上、无利则推的矛盾和纠纷。
(二)、内部执法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一体化”执法机构。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作为高速公路管理的主要执法机构,应引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管理得好与坏不仅影响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着交通执法工作的命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牢固树立“大办路政、办大路政”的观念,不断增强路政执法部门的综合实力,以坚守交通在依法行政实施路政管理上的最大权利阵地,确保主动权。
(三)、抓好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随着现代化路政管理的发展,路政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高低愈来愈成为影响、制约路政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因素。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强调提高他们的政治、道德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路政管理人员的道德品质、政治素质不仅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和能否体现国家在路政管理中的意志,而且影响管理权威和路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因此造就一支具有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强、法律知识精、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路政执法队伍,对规范执法、强化路政执法队伍管理是相当重要的环节。
路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政策性强,既是人们观察公路机构的一个窗口,也是容易引起各种社会舆论注意的热点之一。如果没有一支思想好,纪律严、作风硬,效率高的路政队伍,路政管理是很难搞得好的。尽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把年轻化、知识化、觉悟高的同志吸收到路政队伍中来,然而这只做到第一步,由于工作性质的变化以及社会腐朽思想的侵蚀,作为执法的路政管理人员难免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因此,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树立良好的风纪,既是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路政管理机构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为此,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必须坚持不懈地对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路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路政管理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有效进行路政管理的必要条件。我支队现有的路政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教育,业务素质普遍有待提高。因此,必须把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放到重要地位,通过举办各种专业知识培训班,开展业务学习,采用函授、脱产学习等形式进行专业学习,使每个路政人员精通
业务,深谙管理。路政员的业务素质高低也是影响路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因素⑦。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牵扯到许多部门,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纵横交错,加上执法的职责交叉,管理的难度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够达到一定的管理效果。 建议进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方法: 1、确定机构,明确任务
在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时,必须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临时管理机构(如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在成立办事机构的基础上,对综合治理的管理目标任务要予以明确。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公路法》是第一部规范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交通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任何一项法律法规的施行,总是从宣传开始,路政管理法律法规也不例外。不少路政违法行为是由于群众对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无知造成的,要改变这种状况,要把人们无意识的自由交通,变为有意识的依法交通的自觉行为。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应广泛、深入的宣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以增强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透明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深度和广度。《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等法规、规章也相继颁布实施,更好的落实了在路政执法管理中的依法行政⑧。
六、结论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行政领域的体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对依法治国的落实,其根本含义是要用法来管理社会。
法制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教育人们自觉守法。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特别是在对待高速公路这一新生事物上,那种“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传统观念必须打破。要通过法制教育,转变权利至上观念,树立法制权威观念;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转变义务本位观念,树立权利义务统一观念;转变厌诉观念,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只有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真正增强了,法制观念真正转变了,切实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步入正常的法制轨道,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长足发展,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指导教师评语: 教师签名: 论文成绩 20 年 月 日
参考文献:
①胡建淼、金伟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月第2版,25-33页。
②《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45条。 ③《路政管理规定》第2条。
④《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第3条。
⑤齐泽民主编:《公路案例评析与思考》,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40-42页。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第43条。
⑦王舒眉:《路政执法难在哪里》,载《中国公路》,2012.15期:第86--87页。 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3条。
答辩评语: 答辩组长签名: 答辩成绩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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