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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