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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来源:独旅网

  为确保我县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

  20xx年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有33项52个指标,其中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1项15个指标,市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2项13个指标,县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0项24个指标。

  二、责任体系

  34个县直责任单位和13个乡镇为责任主体,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负责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县直责任单位及工作责任:

  1.牵头责任单位23个(部分单位同时为相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气象局、县妇联、县舜发集团、湖南有线临武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临武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武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武分公司。

  2.相关责任单位11个:县委委、临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供排水公司、县碳酸钙产业办。

  3.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落实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健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达到预期目的。

  (二)乡镇工作责任

  各乡镇按照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抓好落实,并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一)省市县考核指标

  1.对县直责任单位(包括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将省定任务11项15个指标、市定任务12项13个指标、县定任务10项24个指标,分解落实到23个牵头责任单位和11个相关责任单位,考核验收标准由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以下简称县考核办)、县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完成指标任务的数据由县统计局评估认定,县考核办组织核验。

  2.对13个乡镇的考核指标:由各项目县直牵头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完成指标任务的数据,由各项目县直牵头责任单位初评后,报县统计局评估认定,县考核办组织核验。

  (二)乡镇考核指标

  由各乡镇参照县考核指标制定。

  四、考核体系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指标纳入20xx年全县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考核机构:由县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县考核办设在县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督查室、县督查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二)考核对象:34个县直责任部门和13个乡镇。

  (三)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1.全县承担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乡镇,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单位中,评出12个优秀单位(包括3个乡镇),评选先进个人不超过30人。

  2.除优秀单位外,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二)考核结果运用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授予“20xx年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每个优秀单位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项目责任单位1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推荐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要向县作出书面说明,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该单位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在年度综合绩效评估时加倍扣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的决策部署,把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措施,作为改善民生、建设“五个临武”的实际行动,列入重点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县级领导挂帅、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主体责任体系,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强化“以存在问题是否协调解决看能力、以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评绩效、以完成质量是否验收达标论英雄”的工作理念,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开展“三旗问效、挂牌督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督促检查制度,提高督查督办效率,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乡镇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协调调度,实现调度工作常态化,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在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可提请相关县领导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有关问题。对因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责任单位和乡镇,予以督办、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

  (四)提升服务,优化环境。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优惠,按照有关规定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投入,加强对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要优化项目施工环境,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摸实情、排隐患。门要依法处置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盗窃哄抢生产物资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管,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资金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统计部门要依法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宣传部门要开辟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专栏,进行跟踪报道,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五)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把已完成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与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同部署、同考核。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和办法,对项目后续管理的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提供支持。全县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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