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消毒管理办法》。
2、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邻近临床科室,便于收、送。
3、内部布局合理,分工作区域和辅助区域。工作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4、有物品回收、清洗、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5、工作人员进工作间必须更换工作衣和鞋子,进无菌间发放物品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口罩、面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围裙)及防护鞋等。不同区域的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灭菌效果的监测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
7、消毒供应室按规范要求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器械检查与保养、灭菌、储存、无菌物品发放等工作。
8、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
9、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灭菌原则进行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双层封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消毒供应室单独回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发放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1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专人监管,在进入消毒供应中心时应检查检验合格证,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做好入库检查、记录,定时进行物品的盘点、记录,做到收、发一致。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发放和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
12、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定期对清洗、消毒、灭菌的质量进行监测。
13、室内保持整洁卫生,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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