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方(甲方):
开票方(乙方):
一、甲方与乙方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仅限于乙方为丙方代理开具货物运输时使用。
二、《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实际承运方为丙方,乙方仅为丙方开具相关货物运输结算使用,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合同》中条款与本协议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代表人:
开票方(乙方):
代表人:
承运方(丙方):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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