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目标办:
市农委职能目标考核第3项:“新增林木覆盖率0.8个百分点,新增造林面积16.8万亩”,调整为“新增林木覆盖率0.8个百分点,新增成片林面积13.1万亩”。理由如下:
一是原考核指标内容中的“新增造林面积16.8万亩”,包括新增成片林13.1万亩、新增四旁树折合面积3.7万亩。
二是今年,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给各县(市)区的成片林任务为13.1万亩,没有下达四旁树任务。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全市农林牧渔重点项目推进考核补助的通知》(通政办发〔20xx〕76号)第5页。
三是从今年起,省林业局只核查成片林面积,不再核查四旁树折合面积。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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