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存货人:上海玉玛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甲方)
仓管人:上海吉圣包装纸业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纸品,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200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0.50元,合计月租金为3000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乙方可协助销售。必须按甲方确认的价格销售,货款及时汇入甲方账户。
(7)其他。进出库费为20元/吨,由甲方支付。
(8)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90天通知甲方,并承担转运费用。
4.本协议自20xx年4月20日-20xx年9月10日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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