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进。今年以来,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公开流程和实施要求等内容;在对今年新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清理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邯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邯郸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辑印成册,按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提供。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邯郸教育》、《教育简报》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了解、查阅相关信息,我们在邯郸教育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主动公开内容全部上网,并在办公室设置了公开查阅专用电脑。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含更新的服务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在主动公开的231条信息中,概况类信息68条(地区介绍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4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2条(计划总结10条,发展规划2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0条(规范性文件14条;公文1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1条(政务动态176条、应急预案1条、统计数据4条);财政信息3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0条,专项经费8条,行政许可4条)。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一名副局长主管此项工作,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2名,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上半年选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到成都参加了专项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操作流程。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为保证重要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地公开,我局建立了新闻发布机制,定期邀请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就某一重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年度自查报告制度,每年年度向市政府办公厅呈报年度自查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自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未收到《市教育信息公开申请表》,也未接到电话、信函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率低;二是人民群众习惯于通过是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获取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导向性有待提升。三是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交叉,服务对象通过任一方面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在发文过程中,仍存在拟稿人对公文属性的界定不准确的现象,造成了一些需进一步完善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
2、非公文类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的工作流程尚需进一步规范。
今后,我局将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丰富行政办事公开的内涵。在办事指南公开中,增加申请表等申请材料正确填写的范本;在过程公开中,实时发布预受理、收件、受理、预审、审核、特别程序、已审批等过程状态;结果公开中,增加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开的力度,通过与信息公开栏目的关联,为用户浏览查询提供方便。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规范信息分类,调整发布格式,提高用户浏览速度,规范信息发布、修改、删除等审查流程,规范申请受理办理过程中格式文书的应用,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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