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现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肇庆市文明办
20xx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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