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
因上课需要,经教导处同意备案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上课内可以按授课老师要求使用手机。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表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表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集会等)期间,必须关闭手表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表手机。手表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岀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表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表手机。
8、用手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教师使用手机管理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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